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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兴利:“背篼法官”田间地头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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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4月21日,郭兴利到和平村向村民讲解法律知识。

  5月11日,星期天,剑阁县开封镇。早上7点,“全国模范法官”郭兴利已经在开封法庭门前的空坝上忙碌起来。他准备和工作人员一起,在空坝上划几个停车位,“老百姓来办事,停车就方便有序了”。

  今年3月,54岁的开封法庭庭长郭兴利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获得消息的那天,郭兴利站在父亲送他的“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匾额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24年前,郭兴利刚进法院工作不久,父亲送给他这块匾,语重心长地叮嘱:“儿啊,你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工作,好好为老百姓服务,莫要辜负组织的信任……”

  24年来,郭兴利牢记父亲叮嘱,牢记司法为民的使命,用35万公里的办案行程,将法治的理念播撒到开封法庭辖区600平方公里的山山水水;将公平正义送到老百姓心间;在基层群众的心中,树起一个基层法官、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光辉形象。

  条件有限,怎么将法庭“搬出去”?郭兴利和同事想了很多办法,先是用纸箱抬,后来用扁担挑,但这些方式要么需要人手,要么不利于在山路上行走。最终,郭兴利选择了上大下小的背篼来装卷宗和国徽。这一背,就是整整十年。为此,老百姓都亲切地称郭兴利为“背篼法官”。

  郭兴利为民着想,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每次下乡办案、普法,热情的乡亲总会全力提供帮助:抬桌子、搬板凳、拉横幅、挂国徽、摆牌子,帮助法庭审理。案件处理完毕,郭兴利会趁机“以案说法”,对案件进行点评、分析,起到“审理一件案、教育一大片”的普法效果。

  与各级法院相比,基层法庭承办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郭兴利眼中,这些事对当事人而言,都是“比天还要大的大事”。

  处理村民的这些“大事”,不要“硬来”,要从源头化解矛盾,尽可能采用调解的方式加以解决,毕竟“乡里乡亲,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24年来,郭兴利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总结出“四心、三把握、两书、一联动”调解方法,后来,这种方法曾在省、市、县三级法院推广。

  要取得好的调解效果,“依靠群众,让群众来做群众的工作”是郭兴利办案的重要“秘籍”。

  24年来,郭兴利经办案件的调撤率达到90%以上,所经办的2400余件案子,无一件改判,无一件信访,无一件投诉,无一件不廉举报。(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 15:21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