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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了解的新词:“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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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如今,“获得感”不仅成为两会热词,也深入街谈巷议中,成为全民词汇。什么是“获得感”,如何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获得感”与“幸福感”不同

  “获得感”有别于“幸福感”,它强调一种实实在在的“得到”。如果不讲“获得”而一味强调幸福,就容易流于空泛。另一方面,“获得感”的提出, 使人民得到的利好有了进行指标衡量的可能,而幸福是不可衡量的。所以,在当下的中国,“获得感”更加贴近民生、体贴民意。这种“获得感”,一般来说能够转 化为幸福感。

  让百姓更多地获得,也是一种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的机会。比如医疗,大家都希望得到更高水准的诊疗,这就呼吁政府在医改的同时建设 更多好医院,建立完善的医疗网络,提供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再比如,加大投入提高教育水平,让百姓得到更好的教育,国家就可以获得丰厚的人力资本,使创新 驱动成为可能。可见,“获得感”包含“给”与“得”的辩证法。对各级政府来说,要改变单纯“给予”,或者投入了就一定要马上见到回报的急功近利心态。

  “获得感”来自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

  “获得感”不仅是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既有看得见的,也有看不见的。

  “获得感”首先是要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比如,人民群众有房住,收入增加,能接受优质教育,能看得起病,养老有保障等,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在精神层面,要让每个人有梦想、有追求,同时活得更有尊严、更体面,能够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

  改革加法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百姓“获得感”

  提高“获得感”,首先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帮老百姓提高收入。依法治国也很重要,只有在一个法治化国家,个人权益受法律保护,人们才会对未来有预期和信心。如果不按照法律办事情,经济主体就不愿投资、不敢创新,“获得感”也就很难实现。

  同时,工作不能脱离群众。要一心一意为群众做事,能力大的做大事,能力小的做小事。还要建立现代服务体系,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简言之,既让百姓手里有钱,还要让他们很舒心地花钱享受服务。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12:53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