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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项重大改革有了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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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从三个方面对84项举措作出了安排

  一是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共有4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二是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三是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的双向交流与互聘机制,深化律师管理制度改革等。

  在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划。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这些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全面启动改革工作。自年初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挂牌设立,开庭审理案件。《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改革实施意见也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预计到2015年底,相关部门每个月都将推出新的改革举措,形成相应的改革成果。

  改革实施方案的八大焦点话题

  焦点一:内外“双管”齐下防范司法“打招呼”

  一些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私利或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甚至以公文公函等形式,直接向司法机关发号施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一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只有排除外部干预加强内部监督相结合,建立一整套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各种因素非法干扰,办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焦点二:用符合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留住人才

  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法律职业特点,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法治工作第一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专业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提升职业尊荣感,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焦点三:错案倒查问责要明确启动程序

  只有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

  焦点四:建立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

  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对立案登记制作出了详细规定: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收起诉状,出具书面凭证,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焦点五: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经授权后开展试点

  当前,很多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和事件因为没有主体提起诉讼,而处于“不告不理”的尴尬境地。由于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明确的程序规定,各地司法机关在探索中做法也不一,不利于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开展。

  焦点六:研究论证审判权和执行权“外部分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法院作为裁判机关,而裁判内容的执行又主要是行政权的范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由不同部门承担执行权,使审判和执行的分离更加彻底,有助于司法公正。

  焦点七:立法为社区矫正保驾护航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目的是使罪犯在社区中完成改造,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目前已经进入全面推进的阶段。据相关数据,我国社区服刑人员已达73.9万人。

  焦点八: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只有知法懂法才会信法用法,进而牢固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使法治真正融入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司法部法制司司长陈俊生表示,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法治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16:22 来源:新华网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