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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古代“清官文化”之念、德、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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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海瑞、于成龙、张伯行、张养浩……这些古代清官,既给一代又一代人留下难以释怀的廉洁情结,也启发人们思考这样一条千古不变的历史规律:官员清廉则国运兴盛,官员贪腐则国家败亡。对任何一个政权来说,如果不解决官员的贪腐、奢靡、纵欲、享乐问题,必然会导致人亡政息、国将不国。

  清官之念

  长期以来,在古代史料典籍的文字中,在千千万万的百姓心中,对官员都有这样一种理想期盼:他们心中装着百姓,恪守着“清、勤、慎”为官箴言;他们公正无私、廉洁自律、大义灭亲;他们为了百姓,不惜丢掉乌纱帽,自毁锦绣前程,敢与贪官污吏、豪强权贵做斗争;他们不惜牺牲身家性命,犯颜直谏,抨击皇帝的误国政策、荒唐行为……这就是历史上的“清官”,百姓心目中的“好官”。

  从历史上看,“清官”一词出现的时间要比“循吏”“良吏”“廉吏”等词汇稍晚一些。最早见于《晋书·何遵传》中:(何嵩)“宽弘爱士,博观坟籍,尤善《史》、《汉》,少历清官,领著作郎。”“清官”是中国话语中的一个特有的概念,是中国古代社会中特有的一种政治文化现象,是在中国独特的文化土壤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是受宋元民间清官文学的影响,由民间用语转而被吸纳至官方法律文书中的。

  那么,清官(好官)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官才能算得上是一个清官呢?应该说,不同时期衡量清官标准的侧重点是各不相同的。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战国、秦及汉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标准。汉代中期以后,推行教化又成为好官的标准。但是,教化的成效往往很难考核,所以从三国末年开始,“清、慎、勤”又成为衡量“好官”的标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于律己、鞠躬尽瘁、言传身教、秉公执法、公正不阿、犯颜直谏……都是用来形容“清官”形象和品行的。

  在奉行官本位思想的封建社会,“清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代官德与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时光荏苒,时移世易。近代中国,经历了百年的沧桑,传统文化中的许多内容逐渐式微甚至消亡。然而,“清官文化”却是长兴不衰。在反腐败斗争日渐深入的今天,报刊上在宣传清官,影视剧在热播清官,老百姓也在热切地呼唤清官,充分显示着“清官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地位,表达着中国人心中浓厚的“清官”情结。

  清官之德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在此后的两千多年中,儒家思想是中国社会的统治思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既是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也是其治国理政的基本路径。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早在三千年前,周公就提出敬德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

  同时,儒家还主张以德修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中庸》)。儒家文化向来重视个人的道德操守。“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抱负,“位卑未敢忘忧国”“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报国情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献身精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包容精神等。这些思想构成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传统文化中最闪光的思想内容,也是传统“清官文化”的基因与来源。

  清官之德,核心在“清廉”二字。三国时期的司马懿说,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清廉”是为政的首要前提。一方面,“清廉”乃为政之本。“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汉书·宣帝纪》),“廉非政之极,而为政必自廉始”(《揭溪斯全集》第三卷)。可以说,官廉则政举,官贪则政危。另一方面,“清廉”是士君子之大德。“理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德,吏之宝也”(《臣规·廉洁》),“士之不廉,犹女之不洁。不洁之女,虽功容绝人,不足自赎。不廉之士,纵有他美,何足道哉”(真德秀《西山政训》)。可以说,为政清廉,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廉洁奉公都是清官必备的品德。

  清官之行

  在中国历史上,尽管官吏贪污腐败是官场上的一种常态,但也不乏一些品行高洁、为人正直、处事公道、不贪不虐的清官。像西门豹、赵广汉、黄霸、徐有功、狄仁杰、包拯、况钟、海瑞、袁可立、于成龙等人。他们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铸就了人“清”、官“清”、政“清”、国“清”、民“清”、风“清”的青天寰宇。

  北宋时期的包拯,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家喻户晓。明朝的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清代的于成龙,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声朝野。他天南地北,宦海沉浮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这些“清官”,他们做官“清廉”,不只是为了人生的点缀和粉饰;他们做人“刚正”,不只是为了做官的荣誉和名声。他们将“做人”和“做官”融为一体、贯通一片,在“做人”中完成“做官”的责任和义务,在“做官”中完成“做人”的本性和尊严。

  清官之思

  古代“清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弥足珍贵的思想宝库,可以为当代廉政文化理论建设提供充分的思想支持。魏征“犯颜直谏”、包拯“秉公执法”、范仲淹“刚正不阿”、司马光“直言正论”、海瑞“两袖清风”、于成龙“铁面无私”、张养浩“宁屈官宦,不曲小民”……这些古代清官们所展示出来的是中华民族的魂魄和中国古代官员的铮铮铁骨,已经渗透到“清官文化”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官德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们应该加强对“清官文化”的研究,借鉴传统“清官文化”中的合理因子,弘扬“清官文化”中积极健康且符合时代精神的东西,大力宣传清官的清廉思想和事迹,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反贪倡廉的社会风气,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大有裨益。

  “清官”是人治社会的产物,“清官情结”反映出的是老百姓的一种期盼。正是因为“清官”具有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所以,若把社会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于“清官”身上,那是根本靠不住的。我们进行反腐倡廉建设,法治和制度建设是根本。

  为此,一方面,必须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法者,国之权衡也”(《商君书·修权》)。在现代法制社会里,人们依法办事,借用法律保护自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无须乞求于“清官”的庇护。过分强调清官政治,既不利于法制建设,也与民主精神根本相悖。实现国家廉政治理的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法度来震慑和要求官员,使其“不敢腐”。另一方面,必须要在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这是遏制腐败、铲除腐败的根本出路。加快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的机制,堵塞各种制度上的漏洞,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遏制腐败产生的源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官员“不能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20:38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