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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网络约车,您不得不知的那些法律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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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出行方式,因所倡导共享经济极大节约了交通资源和减轻了出行成本,正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人们的出行观念。然而,由于没有明确法律界定,网约车曾一度“进退两难”,更因事故频发被推至风口浪尖!

  近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历时两年、经过多轮讨论修改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最终出台,并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网络约车,您要知道的>>

  网络约车合法 中国全球第一

  “出台《暂行办法》让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正式承认互联网专车合法化的国家。”专家朱巍如是说。《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同时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从而使网约车真正“名正言顺”起来,摆脱了法律“真空” 的尴尬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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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行办法》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络约车新政 大众立法典范

  从2014年初网约车平台推出大规模补贴,到2015年网约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行,再到2016年初多方博弈网约车新政。这项涉及多方利益,兼顾改革、稳定和发展的新政成为考量当政者智慧的一道课题。闭门造车不可取,立法面向民众打开门,网约车新政的“出炉”,成为开门立法的典范。

  审核标准统一 乘客追责有据

  《暂行办法》对网约车辆和驾驶员审什么、怎么审有了具体要求,解决了统一安全标准的问题。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若平台未加审核,或明知某司机有历史记录的情况下,仍以其具有驾驶证和车辆放行承揽专车业务,结果导致不幸事件,平台则必须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乘客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甚至全部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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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来源:赤峰检察 作者:隋亚靖)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8日 16:52 来源:共产党员微信 编辑:石苹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