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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陕西安康:全面推行远教队伍“211”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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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陕西省安康市为有效解决远程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站点管理“不到位”、学用工作“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推行了“211”管理模式即每个村(社区)站点选配2名站点管理员、选派1名站点指导员、选聘1名站点监督员。

  安建集团站点管理员、指导员组织集团党员收看“两学一做”节目。

  选配人员建队伍。从范围、条件、程序上认真把好选人关。一是严格范围。站点管理员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支委担任;站点指导员由镇(办)包(联)村干部或各级党组织选派的“第一书记”担任;站点监督员从村(社区)党员干部或群众代表中选聘。二是严格条件。从符合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等基本素质的人员中选配,其中监督员要具备积极参加远程教育学习活动、方便通讯联络等条件。三是严格程序。站点管理员、指导员、监督员由镇(办)党委根据各村(社区)党员干部情况,按照选配范围和选配条件进行推荐;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镇(办)党委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市委组织部根据县(区)委组织部审核情况进行复审。2016年,全市共选配“A”岗站点管理员、“B”岗站点管理员、站点指导员、站点监督员各1869名,实现了“211”管理模式全覆盖。

  安康宁陕县远程办对龙王镇基层站点管理指导员进行现场培训。

  明确责任抓落实。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镇(办)党委书记是镇(办)远程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把“211”管理模式推行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特别是站点指导员责任落实等工作列入镇(办)党委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内容。二是落实“直接责任人”责任。明确镇(办)党委副书记是镇(办)远程教育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211”管理模式推行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特别是把各类选配人员责任落实、培训提升、管理考核等工作作为镇(办)党委副书记年度考核内容。三是落实各类选配人员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建立管理考核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夯实了站点管理员日常管理、组织收看、记录学习情况、报告站点情况等12项责任,夯实了站点指导员传达上级要求、指导站点开展学用工作、定期开展巡查、定期参加站点学习活动、协助做好站点管理工作等12项责任,明确了站点监督员收集意见、反映问题等5项工作职责。

  安康镇坪县对站点管理员、指导员进行培训。

  提升能力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集中示范培训。按照分级分层培训原则,市级每年举办一期远程教育示范培训班,县级每年举办一期远程教育骨干培训班,镇级每年举办一期远程教育站点指导员培训班。二是开展现场观摩培训。市、县(区)每年组织远程教育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任领导到远程教育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三是开展“一对一”培训。对在站点管理、学习组织、设备操作等方面存在困难的站点管理员,组织业务骨干,采取“一对一”培训方式,反复讲解、反复演示。2016年以来,市、县(区)共举办集中示范班100余次,组织现场观摩50余场,开展“一对一”培训400余人次。

  镇坪县城关镇广场社区“A”岗管理员黄俊为党员点播远教节目。

  完善制度强保障。一是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市级把“211”管理模式推行工作纳入对县(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远程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县级制定出台了“211”管理模式考核办法,对镇(办)抓好管理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镇级制定了“211”管理模式考核细则,把站点管理员、指导员履职情况与工作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金挂钩。二是建立激励表彰制度。每年评选一批示范县、示范镇。县级每年组织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站点管理员、指导员和监督员,并通过党建网站、报纸报刊、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继续落实好“A”岗站点管理员误工补贴制,每年按照适当标准兑现支付。三是建立约谈问责制度。以落实远程教育“五项制度”为抓手,把“211”管理模式推行情况作为确定远程教育约谈对象的重要内容,对开展远程教育工作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镇(办)或基层站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15:11 来源:共产党员网微信易信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