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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组部副部长齐玉就代表选举、党章修改等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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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新闻中心10月19日记者招待会实录

  1019日,十九大新闻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在会上介绍了过去五年来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非常严格 有新的突出特点

  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这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下中组部的齐玉部长,我们特别注意到了一个变化,我们看到在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过程当中,代表的名额是2300人,而之后公布的代表名单是2287人,最后我们看到确认代表资格有效的是2280人,为什么出现这样的差别?由此我们也想知道,在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过程当中,和以往相比,在产生的过程当中有什么样的不同,有什么样新的特点?

  齐玉:党中央十分重视十九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特别强调要把好代表的政治关、廉洁关,强调要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十九大代表的时候,认真落实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层层审核,严格甄别,从政治、廉洁和作风等各方面对人选进行了严格审核、全面“体检”。

  十九大代表选举产生以后,仍然坚持从严的要求,对当选代表进行认真审核,凡是有信访举报或者发现有问题线索的,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了坚决调整。像孙政才等27人,因为存在违纪违法等问题,经中央批准,不再作为十九大代表。重庆市因为代表出缺比较多,按照中央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召开了党代表会议,补选了14名党的十九大代表。929日,经中央批准公布的代表名单一共是2287名。十九大代表名单公布以后,又发现7人存在不适宜作为代表的问题,经中央批准,不再作为代表。这7个人就是在公布以后拿掉的。

  经十九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确认2280名代表资格有效。这样做,既体现了对十九大代表的高标准、严要求,同时也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与以往相比,这次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确实是非常严格,同时也有新的突出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代表条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所谓“四必”,就是做到代表的档案材料必审、个人的有关重大事项必核、纪检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来信举报必查,以确保代表的素质优良。前面介绍的情况就是层层把关,落实“四必”的结果。

  二是更加注重发扬党内民主。凡是推荐提名,都是从基层开始,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参加推荐提名的基层党组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党员的参与率达到了99.2%

  三是更加注重改善代表结构。进一步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大家从昨天到今天都看到了,人民大会堂专门设了代表通道,多数采访的都是来自基层一线的党代表。这次基层一线党代表的比例占到总数的33.8%,比十八大时提高了3.3个百分点,提高的幅度也是不小的。

  我们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确保整个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在企业设立党组织符合中国法律 顺应企业员工愿望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这几年在中国的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合资或者外资独资的企业都被要求成立党组织,请问这个做法、这个措施的目的是什么?这些措施对企业的正常运作会不会产生一些影响?

  齐玉: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在社会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建立党的组织,这是很顺理成章的,也是我们长期一贯的做法。

  在企业中设立党组织,第一,它符合中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并且明确规定,公司应当为党的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我们中国共产党的章程也明确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组织。所以,在中国的企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是一贯的做法,也是符合规定的。

  第二,在企业成立党组织,也顺应了企业职工的愿望。目前我国各类企业有职工1.4亿多人,这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主体,企业党组织注意维护企业各方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以广大职工认为,企业有了党组织,他们就有了主心骨

  第三,在企业成立党组织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企业中的党组织,主要任务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职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中数量众多的党员都是职工中的先进分子,他们多数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骨干,都能吃苦,勇于奉献,勇于攻坚克难,在本职岗位上,在完成各项任务中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大了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党的活动的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这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多数的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多数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建立了党组织。这里我可以给出一组数字,到2016年底,我们有14.7万户国有企业,其中93.2%建立了党组织;有273万户非公企业,其中67.9%建立了党组织;还有外商投资企业10.6万户,其中70%建立了党组织。

  在实践中,我们要求企业党组织把党的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机地融合起来、结合起来,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这方面,国有企业就不用说了,很多非公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对我们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都是高度认可的,不少非公企业的负责人、出资人都说,党的建设搞好了,既是生产力,同时也是企业的竞争力。一些外资企业高管说,党组织能够帮助他们及时了解中国的政策,化解劳资纠纷,为企业发展提供正能量。他们当中绝大多数出资人是欢迎和支持党组织在企业开展活动的。

  修改党章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需要

  俄通塔斯社记者:中共十九大将修改党章,这些修改对中国共产党意味着什么?这些变化将如何影响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前景?

  齐玉:修改党章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职权,我们现在的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三十多年来,党章的基本内容保持了稳定,在党的生活中应该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根据党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从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八大,每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这次在党中央就十九大议题征集意见的过程中,各方面都认为,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非常多,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所以普遍建议对党章进行修改。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中央政治局采纳了这一建议,决定对党章进行修改。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的十九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实现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需要,有利于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全党思想,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

  修改党章,也是推进党的事业和整个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在党章中体现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促进全党同志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要求,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修改党章,也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写入党章,有利于促使全党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党的建设搞得更好。

  再一个,修改党章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需要。大家都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报告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新思想、新战略、新部署。在党章中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行为的规范,有利于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

  关于党章修改的一些具体情况,大会闭幕以后还有专题新闻发布会,有关同志还会作更加详细的介绍,请大家关注。

  把最优秀、最合适的干部选拔进贫困县的领导班子

  新华社记者:您在发布词中提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我们知道近年来很多地方选派了第一书记驻村扶贫,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齐玉: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向国内国外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项明确要求,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中央组织部和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全力推进,狠抓落实,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我们中央组织部和各级组织部门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主要做了这么几项工作:一是选优配强贫困地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最优秀、最合适的干部选拔进贫困县的领导班子,同时坚决保持贫困县领导班子的党政正职的稳定,做到这个县不脱贫不调整,贫困县的帽子不摘掉不能调离,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去。这是一项工作。

  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干部人才的支持力度。我们从中央单位和东部地区一共选调了1054名干部到贫困县(主要在中西部)挂职扶贫,实现对国家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县的全覆盖,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全部有我们调配去的干部。鼓励各类人才到脱贫攻坚一线去建功立业,每年组织将近十万人,包括优秀的教师、优秀的医生、优秀的科技工作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定点或者专项服务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选好贫困地区的乡镇一把手,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整顿软弱涣散的村一级党组织,近两三年来达到3万多个,配齐配强贫困村的党组织书记。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把最能打仗的人,这是一个形象的说法,也就是最善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第一线。一共从县以上党政机关包括中央机关,选了19.5万名工作骨干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贫困村本来有党支部书记,我们派去的干部叫第一书记。

  同时,我们统筹抓好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还有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等等扶贫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合力。我们还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贫困地区贫困村的党员教育培训,推动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我们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支持等办法,完善村一级特别是贫困村的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指导推动薄弱村、空壳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使村一级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带领群众摆脱贫困。

  四是中央组织部连续两年专门召开全国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工作会议,组织大范围的脱贫攻坚经验交流和参观学习,大力推动工作落实。中组部领导要求,省一级组织部长要走遍所有的贫困县,当然走到贫困县势必要进贫困村;市一级组织部长要走遍所有贫困地区的乡镇;县一级组织部长要走遍所有的贫困村,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现场考察了解干部,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见效。这三个“走遍”现在正在落实,有的已经走了第一遍了,当然这决不只是走一遍的事情。

  实践证明,党的建设工作为脱贫攻坚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哪里脱贫攻坚搞得好,党的建设也一定搞得好。

  不存在所谓“辞职下海潮”情况

  新京报记者: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高压态势之下,有些地方出现了为官不为,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官员“辞职下海潮”这种情况,您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另外,我们现在是否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来遏制这种问题?

  齐玉:您的问题是两个,我先回答官员“辞职下海”的问题。从统计情况来看,近年来公务员队伍总体是保持稳定的,平均每年辞职人数仅占公务员总数的0.1%,或者0.1%稍微多一点。我们一共是700多万公务员,每年辞职大概就是1万左右,因此,不存在所谓辞职下海潮这种情况,也没有形成。

  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辞职,这也是人才流动的规律,在各国都是一样,我觉得属于正常现象。虽然每年有一些公务员辞职离开,但也有许多优秀人才通过考录或者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这就形成了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这也符合公务员制度本身设计的初衷。

  关于您讲的“为官不为”问题。应当承认,这个现象存在,但是必须说明,这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属于极少数,是有些地方的个别现象。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气象更新。在新形势下,我们的干部队伍普遍经受了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精神面貌正在发生新的良好的变化,绝大多数干部都能够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尽职尽责,他们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我们感受更多的是“撸起袖子加油干”这样一种局面。“为官不为”现象,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难以完全杜绝。目前,在极少数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现象,主要是有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对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主动适应不够,主动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和作风不够,因此工作中一时出现不敢为或者不想为的问题。当然,面对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要求,有的干部确实不会为,不知道怎么干。

  虽然“为官不为”的现象在干部中属于极少数,而且数量还在继续减少,但还是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要求我们认真地研究解决。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已经或者正在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我简要说一下。

  一是对思想观念不适应的,加强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二是对于能力不适应的,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他们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素质,补上能力短板。三是对于作风不适应的,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的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真正让干部不敢懈怠、不能渎职。最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提拔重用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让那些不想干事、不干实事的干部没有市场,同时还要受到惩戒。对此,我们各级纪委做了大量工作。

  此外,我们还要努力强化正向激励,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真诚关心干部,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把工作中无心之过同明知故犯区别开来,把探索中的失误同无视法纪区别开来,把为公之失同谋取私利区别开来,鼓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我想,通过这些措施,“为官不为”的现象会越来越少。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7:38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