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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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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党员教育示范培训工作,特制定2016年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次安排
  (一)西藏和四省藏区县委书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1期)
  培训主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藏区县委书记固本强基意识,提升抓基层党建的工作能力,依法治藏、富民兴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维护藏区稳定,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培训对象为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的县委书记,西藏35人、四川20人、云南1人、甘肃4人、青海20人,培训人数共80人。培训时间为9月上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中央组织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全国组织干部学院承办。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7期)
  培训主题: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法治思维,掌握基层党务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改进服务作风,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1. 中西部地区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的村党组织书记各4人,共80人;中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20人;培训人数共100人。培训时间为4月下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成都村政学院,四川省委组织部承办。
  2. 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街道党工委书记或社区党组织书记各2人,共64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32人;培训人数共96人。培训时间为7月上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辽宁社区干部学院,辽宁省委组织部承办。
  3. 国家级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级园区规模大、党员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各2人,共64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32人;培训人数共96人。培训时间为10月中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委党校,江苏省委组织部承办。
  4. 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分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100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32人;培训人数共132人。学员选调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培训时间为5月上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党校,教育部、上海市委组织部共同承办。
  5. 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域中推荐基层党组织书记各3人,共60人;边疆民族地区省份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20人;培训人数共80人。培训时间为6月下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北京市委组织部承办。
  6. 全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示范班
  共举办2期。每期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推荐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4人,组织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160人;有关部门(系统)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基层党组织书记60人;每期培训人数共220人。学员选调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负责。培训时间为4月上旬,每期2天。培训地点为中央组织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全国组织干部学院承办。
  (三)党员教育骨干人员培训示范班(4期)
  培训主题:学习掌握《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有关要求,研讨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交流经验做法,提高基层党员教育骨干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1. 党员教育培训骨干师资培训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员教育工作业务科室负责人或县级党校骨干教师各2人,共64人;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北京市海淀区委党校、辽宁社区干部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党校、江苏省昆山市委党校、浙江传媒学院、江西干部学院、湖南省长沙县委党校、成都村政学院、遵义干部学院各2人,共20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32人;培训人数共116人。培训时间为3月下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委党校,北京市委组织部承办。
  2. 党员教育电视片(课件节目)制作人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员教育电视片(课件节目)制作人员各3人,共96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32人;培训人数共128人。培训时间为10月下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委组织部承办。
  3. 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骨干人员培训班
  共举办2期。培训对象为全国远程教育专用频道、辅助教学网站和共产党员网、电视栏目、手机报、微信、易信等7个党员教育平台骨干人员,共40人。学员选调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负责。第一期培训时间为6月上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承办。第二期培训时间为8月下旬,共5天,培训地点为江西干部学院,江西省委组织部承办。
  二、有关事项
  1.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学员和观摩人员选调,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曾参加过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的学员不再安排。请于3月9日之前将各示范班学员和观摩人员名单发至具体承办单位,并通过组织工作专网邮箱或互联网邮箱抄送至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四处。在各示范班开班前15天务必确认参训学员和观摩人员名单,并通知学员提前报到。
  2. 各示范班培训费用从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中西部地区农村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协调解决。其他班次学员、观摩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3. 各培训班具体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4.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宋  翔
  联系电话:010–58587570
  传    真:010–58587588
  组工专网邮箱:dyjyzx4c@zhzb.gov
  互联网邮箱:dyjyzx4c@163.com
  中央组织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
  联系电话:010–58589040
  传    真:010–5858983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路1号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联 系 人:朱学敏
  联系电话:0911–8226071
  传    真:0911–8226012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40号
  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
  联 系 人:朱绍茹
  联系电话:010–62451660
  传    真:010–6245166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路15号
  北京市海淀区委党校
  联 系 人:邱  莉
  联系电话:010–62986064
  传    真:010–6298606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
  辽宁社区干部学院
  联 系 人:赵  璇
  联系电话:024–83684715
  传    真:024–83684715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党校
  联 系 人:薛春芳
  联系电话:021–20210121
  传    真:021–20210121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988号
  江苏省昆山市委党校
  联 系 人:陆翔远
  联系电话:0512–57016036
  传    真:0512–57016002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博士路105号
  浙江传媒学院
  联 系 人:刘  静
  联系电话:0571–86876801
  传    真:0571–86832159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江西干部学院
  联 系 人:彭洪艳
  联系电话:0796–6552960
  传    真:0796–6553679
  地    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镇红军北路38号
  成都村政学院
  联 系 人:陈流浩
  联系电话:028–87283753
  传    真:028–87282697
  地    址:四川省都江堰市玉堂镇玉府路622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7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7:49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