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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灵璧出台干部选任突出政治标准意见 细化正向标准 列出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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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负面现象,列出干部政治标准负面清单;既要定性判断又要用事实说话,坚持把政治表现放在考察首位;对政治表现总体评价“满意”和“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低于三分之二或“不满意”比率高于三分之一的,经组织综合认定后,直接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日前,安徽灵璧县制定出台《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标准的实施意见》,着力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突出、能力过硬、担当作为的新时代干部队伍。

  为破解干部政治标准概念化难题,该县按照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细化了坚持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敢担当、善作为,尤其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顶得上去;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认识清晰、坚持抵制;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等20条正向标准,为新时代政治合格干部画出“标准像”。同时,强化反向倒逼,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负面现象,列出干部政治标准负面清单。明确“四个意识”不够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够坚定、态度不够鲜明,对不良言论听之任之甚至跟风附和;跑风漏气,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面对问题推过揽功;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等23种具体情形,为干部政治行为划出底线,让干部政治表现有了可供衡量的正反双向“标尺”,实现了干部政治标准评判“有据可依”。

  “我们考察干部,要做到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要注重在平时多走进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既‘听其言’又‘观其行’,看其一贯表现。既要定性判断又要用事实说话,坚持把政治表现放在考察首位,让政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朱新华说。坚持“一时”与“一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实平时考核,深化任前考察,强化党组织的把关作用,坚决选拔任用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好干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持关键时刻跟踪考察,对照政治标准正反清单为干部建立“成长档案”。在开展脱贫攻坚、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应对重大事件等关键时刻,深入工作一线、项目现场,全过程、贴身式跟踪了解干部表现,通过干部一贯的表现来准确把握其政治方向、能力作风、人品道德、与群众感情等,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从细节中分析干部政治表现,深化干部选任日常考察。

  该县严把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设置关口,对于那些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坚决不用。动议推荐阶段,严格落实推荐责任,由党委(党组)对照正反标准出具人选政治鉴定报告,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制度。民主推荐中,规定凡是存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人选。考察测评环节,根据干部遵守政治标准情况测评结果,对干部政治表现有负面情形且反映集中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进行重点核查。对政治表现总体评价“满意”和“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低于三分之二或“不满意”比率高于三分之一的,结合日常考核掌握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经组织综合认定后,直接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综合评价阶段,结合政治标准测评情况,在广泛征求纪检、信访、安监、卫计、政法、扶贫等单位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征求业务关联单位、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干部原籍地、家庭所在地党组织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多方印证,真正把干部政治表现考准考实。对存在反映问题且尚未调查清楚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研究,确保选任干部政治标准考察全程执规必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1:1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