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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村党员骨干脱贫攻坚培训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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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的通知》(组厅字〔2018〕8号)安排,经研究,中央组织部定于6月下旬在成都村政学院举办农村党员骨干脱贫攻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引导农村党员骨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理解和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提高脱贫攻坚本领,提升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村党员骨干各2人,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县和对口支援革命老区的农村党员骨干64人(见名额分配表),共128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拟于2018年6月25日至29日,在成都村政学院(四川省都江堰市永友路618号)举办,培训时间5天。
  四、培训费用
  培训班培训费用依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有关标准,主要从中组部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承办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五、其他事项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确认参训学员名单,并通知学员于6月24日17:00点前凭本通知到培训地点报到。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
2018年5月30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10:10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