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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避事平生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的传统文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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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避事平生耻

  “为官避事平生耻”这句名言,是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引用的。它的出处,是金末元初士人元好问的《四哀诗·李钦叔》。从题目就可以知道,这是元好问哀悼四位逝去的友人而写的怀人之作。李钦叔就是被悼念的四位友人之一。

  李钦叔,名献能,金朝人,是贞祐三年(1215)的状元。李钦叔资质甚高,博闻强记,同辈人中很少有超过他的。不过,他最为人称道的还不是才学,而是他的人品。他对于人情世故无不洞察,世间所有的狡诈伎俩、阴谋诡计,他一眼就能看出,但从来不屑于使用。他是个典型的性情中人,勇于任事,朋友中谁有了什么麻烦事,他都会不遗余力地去帮助人家解决,哪怕自己身处险境也无所顾惜,因此在同辈人中享有极高的威望。

  李钦叔之死,是死于国事。当时金朝占据中原,北面有蒙古,南面有南宋,局势危如累卵。正大五年(1228),李钦叔任镇南军节度副使充河中帅府经历官;正大八年,元军攻破河中,李钦叔避难陕州,随后就任陕府行省左右司郎中,又为陕府经历官。天兴元年(1232),陕州赵三三军变,李钦叔被杀,时年42岁。除李钦叔外,元好问还有另外三位挚友(冀京父、李长源、王仲泽),也都在这一时期相继死于国难。

  “为官避事平生耻”虽然是元好问对于李钦叔为官生涯的总结与褒扬,但以为官避事为耻,却是体现在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之中的。比如《荀子·臣道》就明确说:“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谓之国贼。”《汉书·朱云传》说:“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孔子所谓‘鄙夫不可与事君’,‘苟患失之,亡所不至’者也。”

  以江山社稷为重,以为官避事为耻,敢于任事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王阳明。当年王阳明在去福建任职、经过江苏的路上,得知了宁王朱宸濠起兵反叛朝廷的惊人消息。此时王阳明的身份,只是一个过境的官员,身边又没有一兵一卒,对朱宸濠叛乱的事情,本来是可以不管的。但以社稷为重的王阳明,仍然挺身而出,以一己之力组织起了平定宁王之乱的行动。从当时的局势出发,王阳明认为假如朱宸濠立刻攻打南京,则胜算很大,而一旦发生这种状况,就很容易形成南北割据的局面。当务之急,是阻止朱宸濠攻打南京。但王阳明手中并没有与朱宸濠作战的兵力,为了拖住朱宸濠,赢得时间,他一方面伪造朝廷的檄文,假说已命令数十万大军讨伐宁王,沿路务必及时供应粮草,这就极大地震慑了宁王;另一方面,他又伪造了朝廷给朱宸濠手下两名心腹李士实和刘养正的密信,称赞他们对朝廷的一片忠心,并巧妙地让朱宸濠无意中“截获”了这封密信,这就使得朱宸濠对两人心生怀疑,拒绝了两人劝其早日攻占南京的建议。如此一来,王阳明就获得了宝贵的十几天时间,而就在这十几天中,王阳明招募起了一支不足三万人的队伍,而后就靠着这支临时组织起来的队伍,打败了宁王的十几万精锐之师。本来可以不管的事情,为了社稷安危,王阳明管了。假冒圣旨以及没有朝廷的授权而擅自招募军队是杀头的重罪,但为了国家的安定,王阳明也做了。他把一个以国家为重、勇于任事的社稷之臣的形象和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相反,那些为官避事、尸位素餐的官员,则只能受到人们的唾弃。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今天的党员干部就更当发扬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的精神。如此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无愧于自己的身份和我们所处的伟大时代。

专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的传统文化智慧

专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的传统文化智慧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0:04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