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韦焕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探索者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韦焕能在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的樟树下留影(12月21日摄)。新华社发(韦克文 摄)

  佩戴着奖章的韦焕能,日前从北京回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村民,在村口那棵古樟下高高兴兴地迎接“老主任”。

  38年前,正是在这棵大樟树下,韦焕能和当地群众一起,选举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韦焕能当选为首任村委会主任。

  1979年,合寨农田包产到户,群众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一年下来,人人忙着种自家的田地,集体事务都顾不上管,秩序处于失控状态,甚至出现偷盗、赌博、乱砍集体山林等行为。

  党员韦焕能站了出来:“不能这么下去了,该有人管管了。”32岁的韦焕能召集党员、老生产队干部和群众讨论,果断做出作定:成立村民委员会,管理集体事务。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这冒很大风险,但党员要有担当。”韦焕能说。1980年1月25日,人们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卷烟纸上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韦焕能当选为首任村委会主任。

  村民委员会还探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村规民约、选举方法、议事制度等等,为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了重要探索。1982年,村民自治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

  村民自治激发了农村活力,如今,合寨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已达9000多元,90%以上的农户住进了楼房,安装了闭路电视;老年人活动中心、村民自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活动场所陆续建成,村民的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如今村里外出务工群众多,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创造力,在原有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合寨村各个屯又成立了“党群理事会”,管理屯级事务,让村民自治不断得到拓展。

  如今,韦焕能已退休多年。他告诉记者,他和村民们都意识到,作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他们下一步将在乡村振兴上继续改革探索,把合寨建设得更加富裕、美丽、文明。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4:55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