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问答 29. 在开展乡村治理过程中,对村党组织干部的任职有哪些规定?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2日 15:1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