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实事求是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一次具体生动的实践

安春勇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扬民主、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2014年修订条例时,将民主推荐结果由原来的“重要依据”修改为“重要参考”,作出了重大调整,对有效解决“唯票”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两委”人选考察中,采取先谈话调研推荐、再会议推荐的做法,各方面反响比较好。这次条例修订,充分借鉴和吸收了这一经验做法,对民主推荐环节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成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干部工作上的一次具体生动实践。

  实事求是的基础,是对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十八大召开后,中央政治局出台的八项规定把“改进调查研究”摆在第一位,十九大召开后,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这次修订充分落实了加强调查研究的要求。比如,在改进民主推荐方式。将“个别谈话推荐”改为“谈话调研推荐”,既有名称的调整,又有顺序的改变。从名称上看,顾名思义,现在的谈话调研推荐,更加突出了调研的要求,过去个别谈话推荐,只是简单报个名字,不仅仅听取推荐意见,还听取情况介绍,在形式上扩大了谈话范围,保证了谈话时间,提高了谈话的深度,通过谈话调研搜集到的意见更全面、更真实、更准确,民主推荐的效果也更好。从顺序上看,现在先搞谈话调研推荐,拿出参考人选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这不仅仅是简单的顺序调整,关键是加强了民主推荐中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有利于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回想起前些年,“四唯”当初为什么有市场?因为票、分、GDP、年龄是简单、客观的指标,容易分出高低来。现在破除“四唯”取人偏向,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这个方向无疑是对的,但这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客观指标没了,主观因素重了,党组织和组织部门凭什么把关?组织部门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如何让干部群众心服口服?结合上一次换届和“两委”人选产生的过程来看,大范围、高频次、深层次的谈话调研推荐的确是一个好手段。

  实事求是的根本,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从实际出发,一方面要从既有的实际情况出发。2014年版的条例中的民主推荐包括了个人署名推荐,从实际情况来看,个人署名推荐属于产生动议人选的来源之一,这次修订将个人署名推荐调整到动议环节进行,更加符合工作实际。从实际出发,另一方面也要从改变后的实际情况出发。2014年版的条例中有“二次会议推荐”的条款,改进民主推荐方式后,谈话调研已基本实现了二次会议推荐的功能,根据工作实际,将其删除已是必然。

  实事求是的精髓,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为实际本身存在的多元多样情况预留空间。调研中,有同志谈到,如果按照职位定向推荐,有时候指向性过强,如果按照职务层次进行非定向推荐,有时推出的人选过于分散,专业化较强的岗位推不出合适的人选,甚是“烧脑”。修订后的条例中规定“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中正职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从这些修订的文字来看,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要求,从程序的角度为具体的情况预留了灵活的制度空间。既要于法周延、也要于事简便。以往在人数较少的单位,数量有限的几个人既要召集起来进行会议推荐,也要再分别谈话,进行个别推荐,有时候难免给人一种程序重于实质,形式重于实际的观感。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这样的修订切实体现了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更好体现了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7:0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