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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回归本源

江中跃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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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近日正式公开发布了。这次条例修改的亮点很多,得到了各方面的普遍好评,其中结构上变化最明显的可能就是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由原来的独立一章,变成了动议环节中的一条。猛一看,有点没有想到,仔细一想,其实顺理成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对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等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不应该成为唯一路径。2002年修订条例时,将其单列一章,主要为了鼓励探索完善这一形式。这次条例对其作出调整,体现了我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律认识更加深刻。

  为什么这么调整?起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更好地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有关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用工作上的领导把关作用,有效解决了唯票、唯分等问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为了更好地选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必须以促进和加强党的领导为前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不再专章提出要求,符合和体现“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政治要求,可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更加突出党管干部的原则,突出组织主导的本质特征。

  二是从制度程序看,有利于干部工作程序链条更加严密完善。目前条例实体内容中,“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是按照操作程序和选任环节作出规定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环节,只是人选产生的一种方式,其具体要求可以在动议等环节中进行规定,不宜单独成章。事实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也不是选拔任用的一种方式,它只是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人选产生后的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并无特别的要求,将其放入动议环节,整个结构显得也更为合理。

  三是从工作实际看,近年来,通过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开展得比较少。据统计,近年来各级机关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人数呈逐年锐减趋势。大家普遍反映,竞争性选拔的规范,有效防止和解决了“凡提必竞”“凡提必考”和唯分取人等问题。从当前工作实际看,如无推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开展的要求,则其单独成章已不具备工作基础和氛围,目前的修改是符合实际的。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6:5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