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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省级远程办主任和终端站点管理骨干培训示范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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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的通知》(组厅字〔2018〕8号)安排,经研究,中央组织部定于11月6日在浙江传媒学院举办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省级远程办主任和终端站点管理骨干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研讨会精神,引导各地远程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增强做好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使远程教育在服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更有质量、更有作用、更有影响、更有贡献。同时,示范带动各地切实抓好远程办主任和终端站点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远程办主任1人、业务骨干1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终端站点管理员2人,共128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示范班拟于2018年11月6日至9日,在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举办,培训时间4天。
  四、培训费用
  示范班培训费用依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有关标准,主要从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承办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五、其他事项
  1.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于10月24日17:00前向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四处和浙江传媒学院确认参训学员名单,并通知学员于11月5日17:00点前凭本通知或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自行前往浙江传媒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报到。
  2.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远程办填写《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情况统计表》(参见附件),并准备书面材料,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介绍本地区远程教育基本情况(比如,设备使用运行情况、学用情况、新媒体新技术融合发展情况、作用发挥情况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及下一步发展方向等。统计表及书面材料于10月29日12:00前通过大组工网发送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二处,邮箱为jycp2c@zhzb.gov。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
2018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15:15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