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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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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海关总署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海关系统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中央第二十五指导组组长王辉忠出席并讲话,海关总署党委书记、署长、总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倪岳峰作动员讲话。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副署长、总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胡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和重点措施,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国海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海关队伍、推进新时代海关系统党的建设、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海关的职责使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海关干部队伍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开展好主题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全国海关要立足海关实际,准确把握、认真贯彻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努力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筑牢听党指挥、政治坚定的忠诚之魂,在“守初心”中努力当好忠诚国门卫士。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观念,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担使命”中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思想建设、海关职责使命和队伍纪律作风找差距、抓整改,在“找差距”中推动海关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忠诚履职、改革创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在“抓落实”中展现海关新作为新气象。  

  会议强调,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全国海关要落实重点措施,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要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始终,坚持读原著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海关事业发展的过程。要深刻检视存在问题,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全面深入查摆不足,深刻检视剖析根源。要全面彻底整改落实,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边学边查边改,即知即行即改,加强督促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会议要求,全国海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要健全工作机构,总署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各直属海关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要切实扛起责任,各级党组(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先改起来。要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掘广大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尚。要发扬良好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从领导干部自身素质提升、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客观评估效果,确保工作质量。

  王辉忠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主题教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5月31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主题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海关总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要聚焦根本任务抓好落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作为最突出的主线,落实到主题教育全过程和各环节。要把握“十二字”总要求抓好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检视问题中悟初心、守初心,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中勇作为、践使命。要紧扣“五句话”目标抓好落实,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要坚持“四个贯穿始终”抓好落实,把每一项基本要求做扎实、做到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好落实,以好的作风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好的效果。

  会上,海关总署表彰了侦破“1.17”特大象牙走私案、“7.5”象牙走私案的有功集体和个人,开展先进典型教育,树立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鲜明导向。中央第二十五指导组成员,总署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总检验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署纪检监察组,总署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总署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各直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直属海关单位、隶属海关单位处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6:54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