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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积极推进县区公检法重要岗位人员交流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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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安徽省亳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务实举措,推进县区公检法重要岗位人员交流轮岗144名,破解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取得较好实效。

  认真谋划研究,深入调查摸底,努力破解情况掌握不全面、不精准的问题。市委组织部组成2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区法检两院和公安局,与186名干部谈心谈话,了解班子运行状况、领导班子成员表现,征求他们对于异地交流以及轮岗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分析班子结构、协作配合状况,干部气质特点、工作经历等,形成干部调配方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5次调度、2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了解交流轮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市委组织部的同志一同谋划,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重要岗位交流轮岗的通知》,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刚性约束,努力破解以往交流轮岗工作覆盖面不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符合交流轮岗要求的干部一视同仁,做到“全覆盖、无例外”,在4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明确交流轮岗范围。主要是县区法检两院班子正副职及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正职,市公安局下属分局、各县公安局正副职及纪检组长等。二是明确对象和条件。规定在县区公检法同一领导班子成员任满10年的必须交流,满5年的应当进行交流;内设机构、下属机构、派出机构正职任满8年的必须在本系统内轮岗,满5年的应当在本系统内轮岗。交流实行异地任职,新提拔重用的实行异地交流任职。三是明确工作主体。落实法检干部分级管理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级实施,异地交流任职的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四是明确刚性约束。要求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严格执行交流轮岗纪律,经研究确定的交流轮岗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报到,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注重统筹推进,促进平稳高效,努力破解公检法干部交流渠道不畅、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坚持“一盘棋”思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与做好干部调配、优化班子结构、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推动。一是拓宽交流渠道。坚持市、县区联动,在市直政法单位与县区公检法单位之间推动交流8人;坚持县区联动,在各县区、乡镇之间交流公检法干部47人;坚持跨系统联动,在公检法系统之间、公检法与其他单位之间交流7人,法检领导班子交流轮岗29人;坚持内部统筹,法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正职交流轮岗38人,公安局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正职交流轮岗24人,派出所长和教导员交流轮岗42人,提振了干部的精神状态,增强了其干事创业激情。二是突出专业素养。充分考虑司法工作规律性和公检法系统工作专业性,注重调配法律素养高、专业能力强、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交流轮岗后,县区公检法领导班子人员得到充实,研究生学历的增加3人,法学专业的增加14人,梯次配备、气质搭配、专业层次等得到改善。三是注意稳妥有序。注重保持县区公检法单位“一把手”相对稳定,对同一领导班子成员中符合交流条件较多的分步实施,防止班子成员大幅度变动,保持政法单位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注重关心激励,树立正确导向,努力破解一些干部在交流轮岗中有顾虑、工作不安心的问题。一是激励担当作为。注重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作用,既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平台,又发挥年龄较大干部经验丰富的优势,以老带新传帮带,统筹兼顾,形成了老中青梯次配备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思想引导。与拟交流、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免职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讲政策、听意见,把思想工作做实做细,引导干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召开全市新任职县区法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会,新任职干部作逐一表态发言,进一步统一干部思想,激励干部积极主动投入到新的岗位。三是体现关心关怀。通过生活上关怀、待遇上保障,解决交流干部后顾之忧。对于因家庭等因素异地交流确有困难的,可在本县区内跨部门交流任职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原则上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回原籍所在地工作,不再安排领导职务。同时,还对异地交流任职干部的食宿、交通等待遇进行了明确,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1:0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