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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员教育管理专题培训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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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的通知》(组厅字〔2019〕12号)安排,经研究,中央组织部定于8月下旬举办党员教育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内容和有关具体问题进行辅导交流,提出工作要求。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或党员教育管理处〈组织处〉处长)、党员教育中心主任,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1名负责同志,各中管金融企业、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1名负责同志,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1名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于2019年8月23日(周五)、24日(周六)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举办,时间2天。
  四、相关事宜
  1.请填写党员教育管理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于8月9日17:00前报送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10—58587469、15083886747,传真:010—58587469,大组工网邮箱:jycp4c@zhzb.gov)。
  2.请参训人员根据培训内容,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贯彻《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做好参训准备。
  3.请参训人员于8月22日9:00—17:00,持本函或复印件到全国组织干部学院报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路1号,联系电话:010—58589000)。
  4.培训班食宿费用由中央组织部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附件下载
  党员教育管理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信息表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2019年7月26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0日 15:57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