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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石泰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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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石泰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邹铭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石泰峰同志1956年9月出生,山西榆社人。曾任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2001年7月后任中央党校副校长,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副书记,2014年6月兼任苏州市委书记,2016年1月任江苏省省长,2017年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7:42 来源:新华网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