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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峥嵘岁月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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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专题

  2002年11月,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在21世纪的头20年,使我国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发展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1979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用“小康之家”四个字来描述我国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正式提出到20世纪末要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到20世纪末,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就是:我国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中共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人民的愿望,意义十分重大。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9日 18:21 来源:新华社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