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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专项整治“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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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近期专项集中整治,舟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11人、低保边缘户56户117人;29套违规公租房得到整改,28户被取消资格;协调处理外来务工人员欠薪案件14起,为他们追讨欠薪118万元;23人因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处理。记者日前从浙江省舟山市纪委监委获悉,舟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针对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优先处置、精准惩治,重点向扶贫、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亮剑。

  精准确定“靶心”,专项督促整改落实。浙江省舟山市纪委市监委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组,直抵各单位和基层一线,倾听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会同12家职能部门梳理出4个方面、18项突出问题,在媒体上公布整改进度。目前,已督促市扶贫办取消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追回补贴资金60余万元。督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查获案件61件,结案35件,罚没200.9万元。

  身边腐败事,第一时间查处。近日,嵊泗县6名干部因票务问题受到问责处理。有市民反映,早上8时多到嵊泗县李柱山码头排队买票,只能买到下午4时离嵊船票,怀疑有人员私下售票、牟取利益。嵊泗县纪委收到举报后,立即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票务领域相关问题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组走访了相关单位,并到沈家湾、李柱山、小菜园等6家客运站开展明查暗访,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查阅各类资料200余份,个别谈话120人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15:21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宿党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