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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改革为事业单位“瘦身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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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监测中心看到,各科室人员围绕所负责工作领域忙碌着,有的在编制行业技术标准,有的为安全管理人员解答技术问题。虽然中心组建才短短一年时间,却编制了多项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完成对576个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质量、安全、设计等标准的梳理,对住建部38个强制性规范提出修改建议,可谓交上了一份厚厚的成绩单。

  “这都是改革带来的成效。”中心主任李会义表示。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有些部门存在的职责不清、政事不分的问题,坚决裁撤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4家参公单位整合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建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处室,实现了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彻底回归。

  “改革后职责清晰了,各部门专注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干部的专业技术特长有了用武之地,工作积极性特别高。”李会义说。

  2018年3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其中明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黑龙江省迅速反应,同年3月9日出台了《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在省市县三级同步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聚焦解决事业机构重复设置、编制资源配置不科学、运行效率不高、人浮于事等突出问题。

  黑龙江省教育厅针对直属17个事业单位中11个在编人数不足10人,结构布局分散,不利于统一集中管理和服务的问题,将省教育学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评估院等7家单位,“七合一”组建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通过统筹机构设置,力量重构,升级转型,切实发挥教师发展对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的服务、示范和支撑作用。为方便学生统一办事,教育厅将针对学生不同方面需求分设且单位地理位置比较分散的3家事业单位,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学生资助与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通过改革,我们大幅压缩事业单位不合理的机构编制规模,强化公益服务职能,推进优化协同高效,有效破解‘小散弱’‘虚大空’等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顽瘴痼疾,优化了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同时,重点保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民生领域事业发展对机构编制的需要。形象地说,相当于为事业单位减肥瘦身、强筋健骨。”黑龙江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东民介绍。

  截至11月底,黑龙江省直涉改事业单位精简51%、事业编制精简29%、内部机构精简28%、领导职数精简29%,市县事业机构精简21%、事业编制精简17%。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06:18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靳建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