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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乡共管”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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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近年来,江苏沭阳县实施村干部“县乡共管”,切实把好村干部队伍入口关,有效防止村干部“带病上岗”。

  对村党组织书记,必须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廉政“双签字”,同时向公、检、法、计生、信访、信用等部门征求意见,重点核查是否有违法犯罪等情况,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后,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复后方能任职。对拟任职其他岗位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履行部门联查手续后,将相关任用人选及各类征求意见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方可正式任职。今年以来,该制度已在全县480个村(社区)全面展开,清理问题村干部159名。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14:4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宿党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