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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问答 70. 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主要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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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决定》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建立全国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扎实有效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性,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高标准绘制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尽快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真正实现“多规合一”,在一张底板上把各方面的规划整合进去,解决好各类规划不衔接、不协调的问题。还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强化底线约束,注重留白,立足长远,为子孙后代留有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分类分级建立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专项规划包括海岸带、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等。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要求健全法律和制度保障,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立法,重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规划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确保严肃性、权威性。下级国土空间规划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海域和海岛、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11:1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