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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组织部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如何主动履职和发挥作用?11项责任清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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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各级组织部门履职尽责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落实“学习系列指示、统一思想行动”责任。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组织工作最重要的任务,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组织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畏艰难、担当作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落实“有序组织干部、充实一线力量”责任。把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充实一线力量作为组织部门发挥作用的重要切入点。督促指导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当地县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调度乡村组干部力量,做好疫情防控。推动在职党员到所在村(社区)报到,亮明身份,采取责任区、示范岗、突击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各地各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选派敢战斗、善战斗、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上一线。

  三、落实“靠前考察识别、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安全有序前提下,深入疫情防控一线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际表现,对照中央组织部“四个是否”要求考察和评判干部,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大胆提拔使用,对隐瞒实情、瞒报信息,缓报信息、数据不准,擅离职守、没有在岗,工作不实、作风不实,道听途说、乱发信息,编造信息、造谣生事,宣传不力、管控不力,观察期间违规外出,情况不清、履职不力,严重失职、严重失责等“十种行为”的干部严肃问责,对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激励各级干部用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在疫情防控一线经风雨、长才干、作贡献。

  四、落实“树立鲜明导向、大胆提拔使用”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探索疫情防控一线优秀干部推荐制度,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经过靠前考察识别,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大胆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暂无合适空缺领导岗位的,可先解决职级。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部门无职级职数的,可用各级组织部门掌握的统筹职数解决。对无空缺领导岗位先解决职级的优秀年轻干部,一般一年内转任领导职务。重点指导卫生健康等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部门提拔使用一批处科级干部。

  五、落实“关心关爱人才、激励担当作为”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疫情救治和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聘申报、评审、聘任过程中给予优先;在评审职数、通过率等方面予以放宽,优先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对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西部之光”“基层人才对口培养”等培训项目。对符合国贴、国突、省贴、省突、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南省“两类人才”申报条件的,在最近的申报年度内享受单列指标、单独申报,优先评选,激励广大人才主动践行“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要求担当作为。

  六、落实“重视基层干部、激发干事活力”责任。县级党委要加大对乡村干部的提拔使用和表彰激励力度。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优先推荐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报考定向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结合2021年即将开展的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发现掌握一批优秀的村(社区)干部人选,对经受考验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两委”换届推荐人选。在选树村(社区)“百名好支书”工作中,要重点关注疫情防控一线中的实际表现,优先选树那些冲锋在前、实绩突出的村(社区)干部。

  七、落实“一线建强组织、一线发展党员”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选派的医务工作人员或医疗队,及时组建临时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做好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生产一线工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云南省援助湖北省医疗队临时党委,要在防控疫情第一线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着力发现一批、培养一批、吸收一批高知识专业人才进入党员队伍。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八、落实“了解思想状况、解决后顾之忧”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安全有序前提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近距离了解疫情防控一线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家属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解决后顾之忧。关注患病及进行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等措施的党员干部,鼓励他们坚定信心,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健康。用好中央、省级划拨的党费,积极开展慰问在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补助基层购买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物资、慰问因感染肺炎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等工作,各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也要配套一定数额的代管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抗击疫情。加大对在疫情防控一线牺牲干部的抚恤救助力度,在落实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理赔的基础上,由州(市)党委为家属安排不少于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九、落实“选树先进典型、开展表彰奖励”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了解掌握、总结宣传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各级组织部门报请同级党委进行表彰。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中公务员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实绩时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奖励效果,激励广大公务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建功立业。

  十、落实“及时统筹安排、做好轮休调休”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强制休息。对未能休假的人员,及时安排补休。

  十一、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高高在上、浮在表面、空喊口号,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简单把工作往下推,不解决实际问题,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会、发文、填写报表、报送材料等,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切实为危难时刻站得出来、豁得出去、个性鲜明、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5:42 来源:“云岭先锋”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