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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组织系统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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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牢牢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侧重了解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优秀年轻干部和近期关注人选,以及医疗救治、防疫处置、疫情监测、交通检疫、市场供应与监管、物资保障、社会稳定等疫情防控一线、重要领域、重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相关情况。省委组织部负责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识别工作,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级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识别工作。

  2.严格把握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尺。将疫情防控现实表现纳入党政干部政治素质考察重要内容,重点考察是否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群众安危放在心里、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敢于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当好群众最可信、最可靠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3.把防控一线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战场。在确保安全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的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疫情防控一线,近距离观察、了解和识别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际表现,及时收集记录具体事例,建立干部疫情防控纪实档案,对疫情防控一线、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派专人考察了解。省委组织部带头深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和省直重点单位,各市县党委组织部要深入一线,通过与当地党政正职、组织部部长和上级重点工作大督查组组长面谈等形式了解情况,重点掌握先进和后进“两头”,以及优秀年轻干部的现实表现。

  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研判。及时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全面了解在疫情防控“战时”状态下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整体运行、应急反应和班子成员能力素质、履职尽责等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明确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上下互评,把现实表现和工作成效体现出来,积极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疫情压下去后,要对防控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总结考核,全面分析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态度、担当精神、作用发挥、实际成效等情况。专项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5.树立危难时刻豁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鲜明导向。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对表现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打破隐形台阶,直接提拔重用。结合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结果,根据部门承担的职能,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疫情防控一线,接受锻炼和检验。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干部监督力度,用好组织监督和纪律监督两种手段,坚决调整不胜任现职、履行职责不力的干部。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6.落实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党员干部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与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到一线防控干部家中进行一次走访,到防控一线开展一次慰问,与隔离干部进行一次沟通,帮助一线防控干部解决一个难题。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为那些个性鲜明、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鼓劲。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政策法规,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和公务员群体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7.健全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机制。建立联系点制度,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别定点联系1至2个市,各干部处加强对口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了解。各地各单位要参照省委组织部做法建立联系点,形成相应工作机制。建立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专报制度,及时报送更新干部选任问责和典型案例等有关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

  8.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属地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凝聚各方力量,组织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把主要精力用于疫情防控,落实网格化管理,排查筛查到村、到社区、到单位、到户、到人,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深入一线督促指导,看属地责任落实情况、看领导干部包联情况、看资源力量下沉情况、看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真正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压力传导给每一名党员干部。今年“七一”前夕,省委组织部表彰100名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50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受表彰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中择优提拔县级领导干部,优先从受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优先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选拔为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9.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防控疫情当先锋”活动。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定站在抗击疫情最前线,公立医院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医务工作者,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医疗救护、基础预防等工作。对援鄂抗疫医疗队和省内临时组建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房)等防控一线单位及时建立临时党组织,确保疫情防控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立足岗位作模范、受监督。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专家评审中优先考虑,经核准可相应放宽条件或破格申报。

  10.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驻地开展“双报到”活动。督促指导各级机关党组织参与街道社区的联防联控,建立互联互动纽带,与街道社区党组织会商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防护用品短缺、人员力量不足等重点问题。开展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选派年轻干部、优秀党员等精干力量赴包联小区报到,协助社区做好摸底排查、宣传教育、动员群众、思想劝导、卡口值勤、情况报送、后勤保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省直机关在“双报到”工作中要走在前、作表率,省直机关在职党员要利用休息日或弹性工作时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1.实施“疫情防控国企行动”计划。指导国有企业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千方百计组织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保障公共事业平稳运行、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手硬”,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新投资项目开工,积极推进在建项目,为做好“六稳”工作贡献国企力量。对在疫情防控中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企业优先推荐为各类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对企业领导人员择优提拔使用。

  12.以“三个引领”为抓手发挥好两新领域党组织作用。引领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公益募捐、志愿服务等方式,在资金、物资和人力等方面,提供支持、贡献力量。引领发挥产业优势,加大防护服、口罩、药品等紧缺物资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物价、保障供给。引领履行行业职责,民办医疗机构、物业、互联网等行业参与联防联控,积极传播正能量。对在疫情防控中实现功能、发挥作用实效突出的企业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表现突出的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多种形式进行表彰。

  13.驻村第一书记在村坚守岗位。印发《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的通知》,安排全省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返回工作岗位,协助指导村党组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心贫困户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派出单位要当好后盾,为第一书记配备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全身心投入工作。市县乡党委要加强关心关爱和工作指导,确保第一书记在岗履职,发挥作用。注重在农村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第一书记,对表现突出的要表扬表彰,优先使用。对擅离职守、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14.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各级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党组(党委)在医疗救治、疫情监测、交通检疫、物资保障、社会稳定等疫情防控一线组建临时党组织,根据行业特点和部门特色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区和示范岗,引导党员冲锋在前。组织开展“亮身份、上一线、当先锋”活动,让广大党员关键时刻站出来,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村(社区)党组织通过“1+10”党员联户、党员承诺践诺等做法,组织广大党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广泛开展以党员为主体的志愿服务,做好知识宣传、交通值守、物资分发、人员排查等工作,争当抗击疫情排头兵。各级党委对奋战在防控一线的优秀共产党员,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15.全面落实关爱激励措施。对我省援鄂抗疫医疗队成员以及战斗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建档立卡,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各派出单位和上级党组织具体安排,逐人逐户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排除后顾之忧。对因患病、进行医学观察和被采取隔离措施的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加强沟通联系,鼓励坚定信心、早日康复。认真做好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党费和配套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适当追加党费拨付数额,切实把党的关怀温暖传递到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

  16.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防控疫情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按程序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在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表现特别突出,按程序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指导各级党组织作好在防控疫情第一线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11:44 来源:河北12371党员教育服务网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