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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推进新时代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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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新时代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着眼立根固本加强政治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领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作为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集中部署、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刻学习领悟,把握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上,体现在广大法院干警的日常言行上,做到维护意识牢、维护能力强、维护行动实。

  牢牢坚持正确方向。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持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的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信息化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紧跟创新理论加强思想建设

  突出党组带头领学促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头雁”作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采取专题研讨、集中交流、扩大学习等方式,全体院领导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先后作重点发言,带动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突出年轻干警理论武装。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年轻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施意见》,成立88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立形成了“党组统筹部署、机关党委牵头谋划、各级党组织负责、学习小组落实”的创新理论学习机制。注重打造特色学习品牌,开展“初心筑青春 奋斗担使命”青年干部学习征文活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强青年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推进会,选树青年理论学习标兵。

  突出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组织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培训,分3期对全院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全员轮训;举办机关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青年党员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夯实年轻干警理论根基。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开展“讲述院史院风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守初心、担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人民法院优良传统和作风。

  突出政治功能加强组织建设

  健全优化基层组织设置。严格程序标准,按照正式党员数量要求设立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适应司法改革要求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明确隶属关系,使内设机构设置和基层党组织建立同步推进。积极推进在符合条件的审判团队或合议庭设立党小组,把党组织全覆盖拓展到执法办案的基本单元。

  常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结合法院实际,研究制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基层法院联系点、党建述职考核等党内政治生活“八项制度”,明确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操作规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

  选好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建立专职党务干部制度,为基层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切实加强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制度,抓实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制定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制度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压实支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通过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创建党员先锋岗、开展警示教育等措施,增强党员意识、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严格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抓好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落实,调动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持续正风肃纪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持续深化纪律教育。定期开展廉洁司法教育,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集中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典型违纪案件,教育广大干警吸取教训。扎实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组织认真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相关制度规定。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驰而不息抓作风的理念,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对法院形象伤害最大的突出问题,立查立改、常抓常严、久久为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完善从严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干警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司法廉洁体系建设,实行违规干预、过问案件“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离任人员从业限制,从严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聚焦刚性落实加强制度建设

  强化党章学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规范行为。

  实化党规党纪。组织系统学习党内法规,教育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不越边界、不过底线。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执行基本组织制度,重点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到实处。

  细化规章制度。结合基层建设实际,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完善制度,研究形成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微制度”“细规则”,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又为上级党组织研究制定全局性政策提供实践经验。

  (来源:《旗帜》2020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 15:40 来源:旗帜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