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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都有哪些违法行为?应该怎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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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假冒伪劣口罩的查处情况,请问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都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的话应该怎样举报?

  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当前疫情情况下害人害己,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从目前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我们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生产出来的口罩不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口罩,佩戴后可能还会有传染风险,这是肯定不行的。二是制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这样的口罩也是不合格口罩。三是弄虚作假,搞一些“早产”的口罩,虚标口罩生产日期,有些案例发生以后也被媒体披露了。四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进行销售的。这些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只要发现一起就坚决打击一起。

  第二个问题,消费者遇到了此类问题怎么办。在2月7日我们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下发的紧急通知中已经要求相关部门,每个部门都要设立自己的热线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就市场监管部门来讲,我们有12315热线电话,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登录12315平台进行投诉。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我们根据投诉、举报以及舆情,主动地查找线索,这里面也有在座各位媒体记者的功劳,你们发现了问题,及时地披露,我们根据这些线索进行查处。比如1月25日,根据舆情线索,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涉嫌不合格“清轻”牌一次性口罩70箱,无标识口罩11箱,经深入调查,涉案单位义乌市华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该批口罩21余万只。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涉案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因货值巨大,涉嫌犯罪,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这次疫情中,我们指导各地,凡是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各方联动严惩,2月4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机关查获涉嫌不合格口罩生产加工和储存窝点7个,查获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各种材质口罩146万只、包装袋1.9万只、合格证10.2万张。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加工口罩,通过网店以及微信朋友圈销售。截至案发共制售伪劣口罩730万只,这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540万元,我们已经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其中10名涉案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名已经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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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已经发生4天了,请问目前被困人员搜救和事故责任调查最新的进展如何?

  经过现场112小时不间断的施救,截至12日11时4分,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现场搜救出第71名被困者(无生命体征),搜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初步调查情况显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这个酒店违法建设,多次违规改建,暴露出地方有关方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长期造成安全风险隐患的漏洞和盲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迅速查明原因,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专门印发通知,专门召开全国视频会,对当前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全国立即开展特别是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的安全防范。压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保证复工复产安全的各种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越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不能有丝毫松动,必须狠抓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保安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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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药物质量是否有专门监管?药物使用过程中有没有出现不良反应?

  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也是药监部门履职尽责、加强质量监管、保证用药安全的中心工作。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组数据,大家就不难看出、分析出目前疫情防控药品质量的总体状况。

  第一组数据,国家药监局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专门部署开展了疫情防控用药专项产品抽检的数据。截至3月11日,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组织抽检疫情防控用药4433个批次,因为需要技术专门进行检验,截至昨天,已完成了其中的2532个批次检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9.88%,对个别不合格批次产品已经及时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置。

  第二组数据,国家药监局每年都要部署开展正常的年度药品抽检工作,简称“国抽”。截至3月11日,根据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收录的数据统计显示,全国已经完成了样品抽检4523个批次,其中有一个专项正好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叫做“抗病毒中成药专项品种抽验”,已经完成了258个批次的检验,目前检出结果全部都符合规定。

  第三组数据,是对产品应用以后的不良反应监测整体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在用的药品,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药品,都在进行实时不良反应监测,我们有全国的监测系统,这次特别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产品都进行了专项部署和重点监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实时监测、及时分析,每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截至目前,监测系统尚未收到新冠肺炎治疗药品不良反应的群体事件的报告,也没有发生明显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风险信号。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也在组织全国的药监系统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经营企业进行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国家药监局专门派出督导组对重点省份,包括北京、河北、河南、江苏等多省市进行生产经营企业的督导检查,切实督促这些企业能够依法依规按照生产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保障药品质量。

  综上所述,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还有相关监督检查和督导情况,不难看出,目前全国疫情防控药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质量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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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所推荐的中药品种,国家药监局将如何加强质量监管?

  这次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中医药特别是中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关于如何加强这方面的质量监管,我想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角度,我们主要做了几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依法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中药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用药、包括中药相关质量监管工作。首先,我们有针对性地强化药品质量监管,特别是针对中药,围绕陆续出台的各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中药品种,这里还有一些是中药注射剂,针对这些重点品种,特别是针对这些生产企业,也包括相关的经营企业,我们是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

  二是组织全国药品监管部门,特别是有中药企业的省份,(其实大部分省市都有中药生产企业,全国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几千家,包括中药饮片的也有几千家),我们专门安排了相关省局部署了专项检查,都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进行了多批次、多层次、分重点、有针对性的检查,保证质量安全。

  刚才我回答另外一位记者朋友问题时,也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强相关的中药品种的抽检,我们专门部署了专项抽检,也有每年正常开展的国家抽检,这里面专门收载抗病毒的中成药258批次抽检,目前全部检验合格。

  三是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实际上是正常的,一个药品有治疗作用也有副作用或者叫做不良反应,但是据我们专项部署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来看,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相关的中药品种产生严重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也尚未接到或者监测到需要关注的严重不良反应风险信号。可以说,疫情防控开始到现在,在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检查、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的基础上来看,中成药整体质量状况良好。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07:53 来源:“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