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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问答 71.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主要有些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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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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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提出,要“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应该看到,构建包括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在内的绿色生产和消费制度体系,加快推行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安全的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有效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倡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既是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新时代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第一,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要求统筹考虑工业、农业、服务业、消费、生活等领域,从推行绿色设计、强化工业清洁生产、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服务业绿色发展、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等重要方面提出政策要求。比如,在工业方面,需要对源头设计、清洁生产、循环发展、末端处理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能源清洁化利用的法规政策作出调整完善;在农业方面,需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重点对农药化肥减量化、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等提出要求;在服务业方面,需要着力对推动工程设施、服务设施、服务业管理体系绿色化以及电子商务、快递等绿色发展提出要求;在消费方面,需要重点从加强和改进政府和国有企业绿色采购、推广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等方面提出政策要求;在生活方面,需要重点从居民水电气价格、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防治、绿色农房建设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第二,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要求统筹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制定修订工作。结合实际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鼓励先行先试,做好经验总结。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绿色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时调整不合时宜的条款,加强污染防治、循环节能、节水节地、应对气候变化、生态补偿、土壤环境保护、功能区建设、税收调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推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和保护措施,清理与绿色发展相违背的规章制度。完善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适应我国国情的能效和环保标识认证制度。

  第三,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需要完善绿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发展。通过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对绿色生产和消费、污染防治等的投入。通过深化资源环境税费改革,落实和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领域税收政策。通过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通过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信贷指引,推动绿色消费信贷,发展绿色债券。通过完善市场化机制及配套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

  第四,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要求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壮大创新主体,增强创新活力,优化创新环境,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4:5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宿党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