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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系列问答 15.如何把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学历和文化程度、培训时间的要求?

《同学》工作室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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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学历和文化程度的要求。《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上述规定,是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保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需要。文化程度,是指人们接受教育和掌握各方面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通常用学历来衡量,如大专、大学、研究生等。一般来讲,一个人的能力水平与其文化程度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不同层次的党政领导干部,由于其职责不同,对他们应具备的文化知识要求也不一样,担任的职务层次越高,对其文化程度的要求也就越高。需要注意的是,选人用人既要看学历,又不能唯学历。对在学历、学位及学习经历上弄虚作假的干部,要从重处理。

  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按照省级教育部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录取并取得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含硕士、博士),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上述以外的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干部在军队院校、国(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在区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时,参照上述认定标准掌握。

  (2)关于培训时间的要求。《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其中,对培训时间的要求,目前应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规定,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五年参加累计三个月或者五百五十学时以上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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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7:3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