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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手册 | 对党支部工作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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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党支部工作的保障】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

  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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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17:3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赵艳琰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