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要为大家介绍的是东汉后期崔寔的《政论》。
纵观中国古代各个朝代,无论有过怎样的辉煌,到了晚期,无一不是朝政腐朽,君不像君,臣不像臣,弄得民不聊生,最终爆发人民起义。
而在历朝的末世中,也会出现不少有头脑、有思想的士大夫,他们不趋炎附势,有自己的风骨,还会出来说话,针砭时弊,提出自己的主张。所以,到今天我们还能看到历代针砭时弊的书籍和文章。东汉后期崔寔的《政论》便是其中之一,但现在我们看到的这部书是清朝人的辑本。
崔寔,字子真,涿郡安平,也就是今天的河北人。根据《后汉书》他的传记记载,崔寔在东汉桓帝即位之初年入朝为郎官,在二十多年的官宦生涯中,他当过议郎、大将军梁冀府军司马,到东汉皇家藏书处东观参与撰写《东观汉记》。也曾出朝任五原郡守,再次入朝时任议郎,勘定五经,后因梁冀被汉桓帝诛杀,他受到牵连,有几年被禁止做官。后被司空黄琼举荐,再出朝任辽东郡守,却因母亲去世而居家服丧,实未到任,复召入朝任尚书。从朝廷到边郡,再从边郡到朝廷,反复上下了两次。
崔寔在朝为官时没有什么作为,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他也不可能有所作为,只是校经撰史而已。在地方当五原太守时,他却做了两件利国利民的事。一是五原是个荒远边郡,在今内蒙古包头附近,极贫苦,老百姓不会织布,冬天缩在草堆中御寒,他看到了很是心酸,便卖掉自己的一些日常用品来换钱,请来工匠制作纺车织机,教民纺织。二是当时鲜卑、匈奴等北方游牧部族侵扰边境,边民一年到头疲于应付,他在五原整治兵马,严加防御,游牧部族不敢轻易来犯,政绩显著。
东汉到了桓、灵之际,也就进入像“滚雪球”般地朝着“改朝换代”结局奔去这一“加速运动”的初始阶段了。朝政腐朽,吏治腐败,民不聊生:上则宦官、外戚轮流把持朝政,互相倾轧又互相勾结;中则百官上下营私舞弊,贪索无厌;下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崔寔既做过京官,又治理过边郡,对于朝政和民情都很熟悉,这上下内外一对比,自然看出官场的种种积弊和百姓那令人心酸的苦境。
他的《政论》,就是在揭示社会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对策。
书中,崔寔说“自汉兴以来,三百五十余岁矣。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雕敝,人庶巧伪”,当时就是这么一个政策混乱玩忽、上下怠慢松懈、社会风气败坏、人们奸诈虚伪的局面。对此,他提出必须进行政治改革。认为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已经不能专一效法上古时代五帝三王实行的“德教”,还应“参以霸政”,即兼用法治,以重赏罚、严法令来约束管制大臣和百姓。崔寔并没有否定儒家的“仁政”,但他以为,治理乱世和治世的方法不一样。面对乱世,岂能一味效法尧、舜来治理国家呢?所期待于皇帝的,是采取措施填补漏洞,纠正偏差,因时制宜。
他还指出,当时监督和制作兵器的官吏、工匠私挪扣减公款、盗料省工,以至于铠甲不能穿,兵器不合用,边境的老百姓为了抵抗侵扰,都自己打造兵器,而不肯用官方偷工减料的兵器。为此,他提出要恢复旧有的开支,免除所得税,让工匠有利可图,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公布精工细做的规定,严防弄虚作假,所有器物都要刻上工匠的姓名,器物一旦不合格,严加追究处罚。这样,既有利可图,又能严法管理。
他又说到基层官吏的俸钱太少,造成了受贿和渎职的问题。他算了笔账,一个县令的月俸,除去日用开支和支付给仆从的工钱,剩下的只够供应马料,哪有余钱供四季衣被、祭祖和应酬宾客之需呢?更谈不上接养父母妻子了。他说,那些治理地方百姓、审理案子、掌管库房的,就是这班基层官吏,如今他们连父母妻子都养不起,眼看亲人将挨冻受饿,自然就会发生受贿枉法、监守自盗的情况。所以,他提出,一方面要提高官吏的俸禄,使他们有足够的钱养家,一方面加重对贪污受贿者的惩罚。这样,官吏既能养家,没有内顾之忧,在外做官又不敢贪污触犯严法,那么百姓就不会被盘剥了。以上两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体现了崔寔严明法度、奖善惩恶、重赏重罚、依法办事的观点。
此外,崔寔还看到了奢侈风气给国家造成的“三患”。体现为:当时富豪之家奢侈无度,生活规格等同王侯,破坏了国家的等级制度,而法令松懈,根本无法杜绝这种奢侈的风气。这是祸患之一。社会崇尚奢侈,造成华丽而无实用的东西价格很高,而农业被轻视,农桑勤苦而利薄,工商暇逸而利厚,所以农夫放弃耕地,织女放弃织布,都去从事雕刻刺绣。不种地就没有收成,结果“百姓穷匮而为奸寇,是以仓廪空而囹圉实”,这是祸患之二。侈费厚葬是当时侈靡风气的一个极端表现,豪族地主生则享尽人间富贵,死也要大出鬼界风头,奢侈僭越,无所不用其极。在这种风气下,人人都羡慕如此风光的场面,弄得攀比成风,一般人家宁可节衣缩食,也要把亲人丧事办得风光,好在人前出出风头。于是追求厚葬的风气盛行,当官的人为此枉法敛财,侵害百姓;一般的百姓也争相效仿,弄的家破人亡,这是祸患之三。崔寔认为,要解决奢侈的祸患,仅仅就旧有的框架“修旧修故,而无匡改”,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必须改革制度,严明法令,“塞其源以绝其末,深其刑而重其罚”。
在提出“重赏深罚”“明著法术”以改革政治的同时,崔寔还提醒执政者要注意用人。他说自从尧、舜、商汤、周武王以来,历代贤明的君王都是依靠明智的辅佐和博学的臣子治国,而继位的君主想要立下复兴之功业,就必须依靠贤智之士的计谋。
而要用贤就要能识人,他所担心的就是君主不能识别贤士,而贤士又常被朝中愚昧保守或嫉贤妒能的官员所压制。所以有识之士往往总是当时受到压抑,而被后世之人所思念。所以,在书中,崔寔提出要关心地方官吏,使之安心工作,稳定他们的职务,不能要求其速见政绩。他说县官任职一久,与朝廷之间就互相熟悉,上下无所隐瞒,而且能安心做事,做长远打算,不敷衍了事。而如果任用官吏急功近利,县官上任三个多月,政事不见改观,上司便已看不顺眼,一年之内没变化,便罢官走人,任用和罢免官吏像云变波翻那样无常,杂乱无章。在这样的官场风气下,官吏无法踏实做事,转而急于取得政绩。崔寔说:“卒成之政,必有横暴酷烈之失。”如果朝廷得不到温和善良的官吏,民众得不到宽厚仁惠的德政,那么百姓就要受苦了。当时为缓和社会矛盾,朝廷表面上也下诏安抚百姓,但诏令对那些为保住官帽、不择手段地追求政绩的官吏根本不起作用,当时俚语曰:“州郡诏,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诏书成了一纸空文。崔寔说,像此前那些贤能的官吏,如黄霸、召信臣等,都是治郡理事十多年才取得良好的政绩,所以他认为必须改变当时任用官吏的办法,稳定基层官吏。
应该说,崔寔的见解并非纸上谈兵,而是根据自己的经历和见闻得出的结论。史称崔寔“少沉静”,即头脑冷静而善思考;又说他“吏才有余”,即办事干练。他当过朝官,又做过地方官,有二十多年的从政经验,绝不是空言议论的书生,他的仕宦经历足以让他对当时朝廷和百姓的问题有深度的了解。所以,虽然我们看到的《政论》已非全帙,但我们现在还能看到的部分,都是当时社会上层与下层种种问题的真实反映。就这一点来说,《政论》也是研究东汉历史的可信资料之一。
崔寔在五原做官,卖东西换钱,解决百姓的御寒问题,又整顿兵马,抵抗外族侵扰。按照当时官场风气,在天高皇帝远的边郡当官,本是搜刮民财的大好时机,然而他却愈做官愈穷,乃至死后家中空空荡荡,家人无力办丧事,还是朝中同僚帮忙安葬。从这里可以看出,崔寔提倡的法治,是为了革除政弊,绝不是针对百姓施行严刑酷法,压制他们以维持稳定。他在书中提出移民开垦,调整人口与耕地比例不平衡,也是为了解决失业流民的生计问题。
但是,崔寔提出的主张在当时是得不到重视和实行的,东汉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向了衰亡。而崔寔其实也看到了这一点,他说,县官有的奉法廉洁,不肯讨好当权者,与上司没有各种礼节交往,不送私礼,那么州、郡长官便侧目怒视,认为他亏欠了自己,便让文案官吏捏造罪状,诬蔑他全家,抓捕他的妻儿老小问罪,结果那县官只得自行辞官而去。不向上司行贿,就被看成对上司有所“亏欠”,可见当时官场贿赂成风,不屑贿赂的人反倒成了不正常的“另类”。自然,这个贿赂成风的官场也就是结党营私、官官相护的官场。要想在这个官场立足,就非得行贿讨好,甚至枉法以求自容,那还能依法办事么?严法,恐怕只能“严”到老百姓头上,改变不了官场的腐败格局和地方豪族的作威作福。这样的朝廷怎能不亡!
崔寔在晚年已经意识到朝廷的腐朽已经无可挽回,所以他在去世前的几年,朝廷再度召他入朝拜尚书,他托病不管事,几个月就辞职不干了。因为东汉这个朝廷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除了等着灭亡,还能有什么路可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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