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问答 16.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是如何产生的?

《同学》工作室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0日 09:4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