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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富。在过去,如果你转让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成为了失地农民,没有了社会保障。而以后,农民有了“土地经营权”,不仅不失去土地,还能得到切实的红利,对外承包、入股分红,实实在在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

  本期《民法典专家谈》聚焦民法典物权编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内容,邀请民法典编纂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申卫星进行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