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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手册 | 对于受纪律处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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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出自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于受纪律处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的处理】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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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0日 15:0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