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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挥组织优势巩固脱贫成果 攻坚路不停步 接续战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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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的迫切需要,青海在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凝聚组织力量上全面发力、全方位提升,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持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确保组织基础不松动。把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作为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若干措施,制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指导标准、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常态化、长效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2019年以来,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480个,果断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209名,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2.4万余人。

  持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确保攻坚之路不息步。全面深化“一联双帮三治”工作机制,全省4500多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全覆盖结对共建,14.5万余名在职干部职工与15.92万户贫困户全覆盖结对认亲,给贫困户教技术、帮产业、送温暖。探索在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持续推广“党员结对子”“党员中心户”等做法,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党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7万余名农牧民党员干部成为带动贫困群众发展致富的领路人。

  持续强化村干部教育培训,确保发展本领不恐慌。实施“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工程”,采取省级示范、市州重点、县区普遍、基层党委兜底的方式,全覆盖轮训村党组织书记。创新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应上尽上、应培尽培”原则,分批次、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后备干部进行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设施农业与装备4个专业的大专学历系统培养,提高村干部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战能力。

  持续锤炼扶贫干部队伍,确保尖兵力量不疲顿。围绕贫困地区巩固脱贫成果需求,持续加大择优选派力度,针对贫困程度深、帮扶力量弱、返贫压力大的贫困村,着力优化驻村干部配备,2019年招募100名“三支一扶”人员担任驻村工作队员,选派200名选调生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主任助理或驻村工作队员,并从省直单位和已脱贫摘帽地区抽调50名扶贫业务骨干到深度贫困地区帮扶指导工作。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2019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共提拔使用驻村干部368人,激励7030名驻村干部干事创业。

  持续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脱贫质量不降低。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建强村党组织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关键举措,发挥组织部门主导作用,出台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指导性文件,累计整合涉农和扶贫领域资金73亿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均投入达到174万元。协调财政、农业农村等21个部门在资金整合、项目审批等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调动各类资源向村集体经济集聚,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4146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集体经济“破零”,其中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2417个,占全省的58.3%。

  持续引导人才资源下沉,确保智力支撑不松弛。着力选优配强基层工作力量,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西宁、海东乡镇选派101名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脱贫攻坚任务重、社会治理问题多的六州涉藏县乡任职,其中到县市区任职的39名,到脱贫攻坚重点乡镇任职的62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养引进100名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技术推广人才、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和15个农牧业创新创业团队在脱贫攻坚中施展才能。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科技副县长”“科技镇长团”等模式,持续提升县域人才集聚和创新管理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破格参加职称评审,营造拴心留人的政策环境,推动人才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集结。

  持续细化校准考核指标,确保脱贫攻坚成效不退潮。将市州脱贫攻坚考核指标权重从原来的3%—4%提高到12%,在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居首位,有针对性地新增或者调整集中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村集体经济、精神脱贫等25项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充分运用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一网考”平台,实时跟踪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过预警功能及时提醒整改时限和不足,倒逼责任落实。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有效结合,大胆提拔重用一批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担当乱作为的问题及时查处,对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及时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10:5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宿党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