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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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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民政部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通知

(2017年3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民政局: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农村“村霸”现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对在农村基层党建中整治“村霸”问题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同时也要看到,有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村霸”问题就是其中突出的问题。有的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有的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有的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有的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还有的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等等。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农村,但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加整治。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村霸”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整治“村霸”问题的治本之策,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县乡党委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村霸”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把查找解决突出问题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在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软弱涣散等问题上动真格、见实效。县一级党委要就“村霸”问题,开展摸底排查,针对有问题的村专题研究,拿出过硬措施,在今年内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县委书记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直接包村联系,统筹协调县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政法等部门,强化领导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要有针对性地派驻工作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引导党员和群众与不法行为、不良现象作斗争。整治工作要精准把握政策,讲究方式方法,严格区分“村霸”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确属“村霸”的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村干部,要加强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屡教不改的通过有关程序予以撤换。

  三、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拒之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尤其要树立正确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把好“入口关”,对选什么样的人要明确资格条件,对不选什么样的人也要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乡镇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主动向有关部门了解查询,一个一个“过筛子”;县级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审核机制。要严查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妨碍选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黑恶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四、健全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坚决铲除“村霸”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议事协商,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凡是涉及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坚持“四议两公开”,都要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要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培育乡风文明,推动移风易俗。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遏制“村霸”问题滋生蔓延。

  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督促指导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对整治“村霸”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县乡,要及时约谈提醒党政主要负责人,后果严重的要问责追责。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治“村霸”问题的情况,请于今年年底前报送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

  (来源:《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2020年11月出版)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6:30 来源:党建读物出版社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