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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60秒 | 他说钱算借给我的,我就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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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福林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刘福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伪造、销毁、转移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共计价值40余万元;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19年12月,刘福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福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74.951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20年3月,刘福林因犯受贿罪被开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忏悔录摘录

  我从接受宴请到收受烟酒、贵重物品、购物卡直到现金,不知不觉中放松了警惕,走上了不归路。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领导的教诲、关心,更愧对妻子和女儿,我深深自责。

  人生是一列单程列车,没有重来,只有未来、将来,没有如果,只有后果、苦果,自己酿造什么果自己承担,正视问题,走向重生。

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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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8: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