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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探索实践——来自基层的中国改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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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瓶颈”之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刻不容缓。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记者最近在多地采访中发现,针对现行社会体制的“短板”,我国一些先行先试的地区也已经在涉“深水”,探路径,并逐渐积累经验。

  向社会转移部分行政职能

  今年7月,“顺德社会创新中心”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成立并投入运营。

  “顺德社会创新中心作为法定机构是政、社协同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平台,借此将部分行政职能转移给法定机构来承担,同时培育公民的社会责任和参与意识。这是顺德建设‘大社会’的重要举措。”顺德区委副书记刘光大说。

  在顺德公园边缘一座颇具民族特色的建筑内,伴着晨练市民的阵阵乐声,中心负责人贾洪权说:“我们经常举办各种市民沙龙和论坛、社会问题圆桌会议,作参与式预算,让居民提意见修改。”

  贾洪权解释说:“不在机关大楼办公,利用公园的一角,为的是亲近市民,融入社会。”

  记者了解到,顺德社会创新中心成立后工作已初见成效,一部分公共管理性质很强的政府职能,如社会项目发包、公共服务项目的招标等交由法定机构运作,效率明显提高。

  贾洪权举了一个例子:河流的包段治理长期以来多头负责,城管、水务、环保、工商都管,但都管不好。交给法定机构公开招标后,给企业一个标准,治污到什么程度就给企业多少钱。“政府不会夜里去执法,企业为了自己‘活得好’,绝对会半夜三更去查哪家厂子在偷排。”贾洪权说。

  “搞社会体制改革,最本质的还是要向社会转移职能。在社会领域简政放权这方面我们是滞后的。在新加坡、香港,很多行政审批职能都让法定机构承担了。”刘光大说。

  “有限政府是市场经济的精髓之一。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最典型的就是无限责任政府(全能政府),所有事务都要管控起来,行政触角伸张得多,自治的空间就小,社会的活力、创造力就会出问题。”浙江大学教授郁建兴说。

  郁建兴认为,这样不但可以让政府“省力”,还能让老百姓更有社会责任感,“政府公共服务领域,能采取购买服务的,就不要自己养人、养机构。”

  将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沉”到基层去

  记者在采访时听到这样一个故事。在深圳市福田区,有一个80多岁老太太,每个季度去区社保分局按一次指纹,证明自己还健在(才能领社保金)。由于路途远,家人清早陪护她开车过去,到了分局从后备箱取出轮椅,三个人抬进去排队,前后用上半天时间。上个月福田区基层服务工作站开放后,老太太家人带她到最近的一个服务窗口,5分钟就办完“社保指纹证明”回家了。

  “看不到政府的大楼而能享受到政府的服务,这才是高水平的服务。”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政府要尽量下沉服务,延伸到社区。”

  安徽铜陵市是全国第一个全部撤销街道办事处的地级市。自2010年7月以来,该市先后撤销了市辖区的10个街道办事处,从原来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调整为“市-区-社区”三级服务,并把原来的61个社区整合为23个。

  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认为,撤销街道办成立“大社区”,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加强基层力量和提高居民自治水平。

  街道撤销后,原有的经济发展、城管执法等职能收归区相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民政、社保等服务职能被全部下放到社区,原有的街道办公用房无偿提供给社区使用。

  “小社区变为大社区,办个证、做个事方便多了!”铜陵市铜官山区繇山社区79岁的田贵成说,“像办低保,过去麻烦。社区收了申请再送街道,每个环节都得等,现在省了20天时间。”

  “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是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的积弊。一些专家认为,由“街居制”向“社区制”转变,社区的自治权和服务功能增强,是适应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趋势和“小政府、大社会”建设目标的一种变革。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构建和谐社会,基层是关键。”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王立彤认为,打造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有限政府”,当务之急就是搭建城乡一体的高水准的新社区服务平台。

  鹿城区春秋等22个社区因此推出了整合民政、就业、新居民服务管理、治安等项目于一体的“一站式”社区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等也在全区范围内渐次搭建。

  让社会组织在“原子化时代”发挥作用

  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刘润华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单位人”社会体制的解体,原来高度紧密型社会结构瓦解,从高度组织化走向“原子化”,变得非常松散。这个时候如果无相应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难以有效治理。

  刘润华举例说,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是广泛存在的社会需求,我们借助“异地商会”这样一个合法的社会组织,为同乡服务,与政府沟通,解决了“两难”的问题。

  “如同市场领域的企业,社会组织就是社会的主体。深圳常住人口300万、外来人口1100万,它的稳定繁荣、创新活力离不开大批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说。

  到2011年底全国各类社会组织达到45万多个,在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就业、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协调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还是处在初级阶段:能力弱、规模小、结构不合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

  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岭南开风气之先。2012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

  截至今年10月1日,深圳市社会组织总量已达5353家,其中直接登记占到14%,范围扩大到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生态环境等8大类,并拥有一批如壹基金、残友集团、自闭症研究会、红树林保护基金会、蓝色海洋保护协会等有影响的品牌社会组织。

  “时代发展了,很多新的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无法提供,社会组织则是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补充。”马宏说。(记者沈锡权、谭飞、李柯勇、詹奕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1日 17:39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