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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4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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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臧世凯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服务大局锐意进取的五年

  过去的五年,是全省人民团结拼搏,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安徽跨越崛起的五年。五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兴皖富民大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常委会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拓展立法领域,制定法规27件,修改法规83件次,批准合肥、淮南两市法规47件,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加强经济领域立法。随着经济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相应调整立法重心,着眼于增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经济立法。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就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规定。制定皖江示范区发展条例,从制度上保障先行先试、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这些法规的实施,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和新兴产业带动,推动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立足惠民生、促和谐,加快社会领域立法。适应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及时通过立法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修订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着重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作出规定,促进教育公平。高度重视困难群体就业,专门制定相关法规,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问题,促进充分就业。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集体合同条例,着重规范集体协商程序,确立工资协商机制,平等保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着眼全面发展,推进相关领域立法。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政治、文化、环境等方面的权益,在加强经济、社会领域立法的同时,积极开展其他领域立法。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出发,对代表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细化履职规范,强化履职保障。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健全选举程序,保障村民权益,推进村民自治。制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明确部门职责,规范管理行为,维护公众基本收视权益。制定环境保护条例,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与安徽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有针对性地制定新法规,三次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对不适应的及时修改或废止。牵头起草部分法规,加强法规草案审议,妥善解决立法中的难点问题。建立公众参与立法制度,面向社会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对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去年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以法规实施效果检验立法质量。

  常委会还完成了全国人大43件法律草案在我省征求意见工作,提出的不少意见得到采纳,为国家立法作出了贡献。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紧扣大局履行监督职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改进工作。听取审议43个专项工作报告和15个决算、审计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开展20次执法检查。特别是去年,就一些重点民生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并作出决定,在监督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抓住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经济方面的多项工作报告,着重围绕扩内需、转方式、调结构和金融业发展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政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努力实现发展目标。

  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对皖北振兴、皖江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扶贫开发等战略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就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破解发展难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高度关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先后听取审议四个专项工作报告,推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奔小康步伐。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实质性监督,认真审查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并在省人代会各代表团成立审查小组。不断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深化对政府性投资情况的监督。推动预算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去年,首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要求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面对面地督促整改。

  深入开展民生工作监督。把改善民生作为对人民负责的自觉追求,每年都列为监督重点,并逐步由面上的监督延伸到具体项目的监督。抓住医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保障房建设、文化改革与发展、民族乡村发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项审议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抓好落实。大力支持对口帮扶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发展。主动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帮扶金寨县的联络协调工作,促进项目落实,为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尽心尽力。

  加大司法工作监督力度。坚持以推动公正司法为己任,围绕重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专项审议,推动审判、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和诉讼监督中的突出问题,在调研和审议的基础上,分别作出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诉讼监督工作的决定,并跟踪督查落实情况。为了让代表更好地了解审判、检察工作,组织代表旁听重要案件审理,开展百名代表看执行、看诉讼监督活动,有力促进了案件执行,提高了法律监督实效。同时,大力支持“两院”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在我省的有效落实,采取上下联动等方式,重点对城乡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节约能源、农业、全民健身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制定和修改有关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接收报备文件1044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纠正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询问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我省在全国较早开展专题询问,取得明显进展。近年来,着重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医改、水利、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调研,抓住问题的关键,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共同研究对策,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专题询问通过电视、网络进行现场报道和直播,增强公开性,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社会好评。深化监督工作,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多种方式,连年跟踪监督,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提出的意见建议大多转化为政策措施,并得到落实。每年侧重一个主题,连续开展 “江淮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等活动,探索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新路子。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任免和选举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着重选择事关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作出决议决定,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同时,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政府经济工作行为和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问题,在执法调研、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分别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保障饮用水安全作出决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健全食品监管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地沟油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监测体系,努力改善饮用水质。针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相对滞后的问题,结合办理代表议案,专门作出决议,对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推进法治安徽建设,作出“六五”普法决议,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江淮普法行”已经成为品牌性活动,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0人次。通过修改有关法规,健全任免案说明、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等制度,完善表决方式和程序,增进组成人员对拟任人选的了解,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人大代表选举是政权建设的基础。2011年以来,我省进行了县乡人大代表、省及11个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及时修改选举实施细则,制定代表名额分配办法,精心指导各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保障公民平等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新一届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比例上升,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

  (四)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地位,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健全联系代表机制,通过定期走访、代表信箱等多种途径,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对新当选的413名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分领域对344名代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代表重点学习宪法法律和履职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

  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对代表提出的100件议案、4021件建议及时交办督办,将立法议案涉及的项目列入立法计划。改进议案建议交办方式,明确办理要求和具体措施,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和约束。加大督办力度,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了175件建议,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地沟通,有针对性地提出办理要求。对加快皖北发展、关爱留守儿童等建议跟踪督办,推动办理意见得到落实。对少数办理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作出说明并重新办理,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开展议案建议及办理工作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指导代表小组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活动,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全省75个代表小组就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开展110项专题调研,参加的代表达2800多人次,共形成195份调研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形成制度,423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专委会活动,扩大了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

  积极为全国人大代表做好服务。每年组织在皖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让他们全面了解安徽发展的新成就、新动态、新需求,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多地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持。代表们在全国人代会上共提出246件议案、1389件建议,数量居各代表团前列,质量逐年提高。特别是关于设立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实施引江济淮(济巢)工程、建立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将皖北地区列入中原经济区规划、加快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进大别山区生态保护发展等建议,在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下,基本得到落实。

  广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态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积极投身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依法治省、兴皖富民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素质能力。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运用法治理念和创新思维进行议事决策的能力水平。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机制,保证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促进组成人员履职尽责。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心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督办,开展涉法涉诉类信访积案化解专项督办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机关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党的纯洁性、创先争优及效能建设、文明创建等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重视运用省人大工作研究会调研成果。

  过去的五年,常委会高度重视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围绕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代表法公布施行20周年,深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去年,对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作出新的部署,不断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促进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积极扩大对外交往。外国议会等方面代表团来访120多批次、1500多人次。与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的联系逐步加强。进一步发挥了地方人大在对外交流、促进合作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五年来,市、县两级人大勇于实践、不断创新,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为省人大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常委会加强与市、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不断探索工作创新的思路举措,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省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研究解决了一系列带有基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尤其是去年,明确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任,这是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顺应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省政府和“两院”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人大工作,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位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和“一府两院”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与全省各级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还有不少差距。立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立法工作的前瞻性、主导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有些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还不明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实效有待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要进行更多的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还不够丰富,代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不断开拓人大工作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作出一系列统领全局的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回顾过去,面向未来,我们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法治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人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以更高境界履行法定职责,以更大气魄推动工作创新,以更好业绩展现应有作为,出色完成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政治前提。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使人大各项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制度保障。坚定制度自信,首要的是坚定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制度坚持和发展得如何,不仅是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的重要体现,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要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定位、本质特征和丰富内涵的认知,深刻认识它的根本性和优越性。要从我国政权组织形式认识人大性质,从国家机关组织架构认识人大地位,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认识人大作用,更加坚定自觉地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这一制度的巨大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和党执政为民理念的本质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要牢记党和人民重托,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始终与党同心同德、与人民同忧同乐、与时代同行同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贯彻党的主张与落实人民意志统一起来,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从工作层面真抓实干,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四要主动作为,更好地服从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国家机关的职责任务不同,但根本目标一致。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大有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肩负起时代使命,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要从人大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全省中心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动融入,合力推进;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主动关注,推动解决。每年集中力量抓几件群众普遍关注、党委高度重视、能够发挥人大优势、有特色有影响的大事,更好地体现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

  五要勇于解放思想,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就是党领导人民创新的产物,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从地方人大来说,只有不断推动工作创新,才能为这一制度的完善提供坚实工作基础。人大工作既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又有很强的综合性、实践性、发展性。要以时代要求、辩证思维、发展眼光审视人大工作,从 “就人大看人大”的认识局限中解放出来,从“重经验轻创造”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从教条式的思维惯性中解放出来,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要发扬安徽人民勇于改革、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创新工作理念、内容、机制和载体,切实做到重程序不拘泥、有形式重实效、讲惯例不教条,决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学习基层创新经验,大力加强创新实践,让人大工作不断出新出彩,充满生机活力。

  三、奋力创造为民履职新业绩

  今后五年,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更好地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作用,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导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新局面。更好地推进人大自身建设,健全符合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特点、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把人大常委会建成靠得住、干实事、有作为、敢担当、有权威的坚强战斗集体。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人大创新发展的重要之年。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一)以务实管用为原则加强立法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前瞻性、针对性。更加注重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决策和组织协调,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牵头起草重要法规,并选择部分法规案提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更加注重开门立法,拓宽群众和代表参与立法渠道,健全征求公民立法建议及反馈机制。更加注重地方特色,使法规规定明确具体、切合实际。更加注重法律法规实施,推动同步出台配套办法,探索开展立法解释,规范立法后评估工作,促进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选择立法项目,认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今年,重点加强财政监督、林权管理、文化发展、学前教育、企业民主管理、节能环保等方面立法,完善律师执业、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村委会组织建设等方面法规,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公平正义、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以提高实效为核心加强监督工作。抓重点,谋创新,求实效,围绕促进改革发展、保证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选择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不断充实监督内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公开性、实效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法律法规、执行决议决定、落实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强化“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化专题询问监督,依法进行工作评议,探索开展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建立测评结果运用机制。切实加强问责纠错,必要时开展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

  全面把握年度宏观形势,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推动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支持和促进政府强化审计监督。专题审议政府性投资管理、社会管理创新、刑事审判、反贪污贿赂等报告。开展科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国防等方面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对社会救助、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就义务教育、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题询问。就我省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入开展 “江淮环保世纪行”、“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扎实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法制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以落实人民意愿为宗旨决定重大事项。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重要途径,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贯彻落实,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律效力。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内容,界定范围,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更好地履行这一法定职能。

  (四)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为重点发挥代表作用。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走访代表制度,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和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制度,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保证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组织代表问政、邀请更多代表参加专题询问等,让代表深入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邀请提出建议的部分代表参加相关审议,让承办单位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对一些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组织代表对“办理大户”上门督办,选择部分建议在媒体公开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情况反馈机制,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改进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典型,激励代表尽职尽责,不负人民重托。

  新的一年,常委会要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任免干部的知情权、选择权,依法对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人民负责。

  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苦练内功,强化自身。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工作研究和整体谋划,不断探索地方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创新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职权行使,加强专委会建设,提高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强化公仆意识,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监督,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人民代表机关的作用。大力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履职为民、务实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强化人大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华人华侨的交流,做好人大外事和侨务工作。加强与市、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增强全省人大工作合力。支持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活动。

  各位代表!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勤劳智慧的江淮儿女正满怀豪情创造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奋进,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速安徽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7:52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徐逍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