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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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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曹维新

  各位代表:

  受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中原经济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的五年,也是我省民主法制建设扎实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河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审议通过省本级法规34部,审查批准郑州、洛阳两市法规27部,作出重要决议决定20项,审议省“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2个,开展执法检查23次,组织代表参加视察4100余人次、进行专题调研800余人次,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9人次,为保证依法治省有序推进,为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任务,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准确站位、主动融入,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开展工作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方方面面,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着力在服务工作大局中实现新作为。

  提升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合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站在关系亿万人民福祉、关系河南长远发展的高度,积极谋划和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100多位驻豫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代会提出关于国家尽快研究支持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的建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我们还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农委等相关委员会就中原经济区战略问题开展深入考察调研,完成了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等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许多建议被国家有关方面采纳。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举办专题讲座深入研讨;组织各级人大踊跃参与“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书画摄影展”,在全省17万余名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献良策、办实事、做贡献”活动,为加快发展凝心聚力、营造氛围。

  作出决议决定,发挥职能作用。2010年11月,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讨论通过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使之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纲要的决议,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省人民为建设中原经济区群策群力、不懈奋斗。

  强化监督支持,确保顺利推进。为推动省委决策和省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常委会两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先后围绕县域经济、招商引资、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土地节约集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等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转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二、重在持续、推动提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开展工作

  推动发展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人大工作的首要职责。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全省发展大局,依据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统筹安排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着力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实现新作为。

  完善经济领域立法。为促进河南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常委会制定修订了一批重要的经济类法规。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审议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信息化条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规,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提供法律规范。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深入研究我省“三化”协调科学发展阶段性特征,就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订以及城中村改造等作出详细规定;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围绕加强“三农”工作,审议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条例,重点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以更好地保障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着力推动中央和我省一系列“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深入调研,连续两年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就加快进度、确保质量、提高水平等提出要求。围绕全面实施质量立省战略,从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入手,通过实地调研、明察暗访,督促有关部门剖析典型案例,推动政策措施的落实。常委会还就产业集聚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农村改革发展、旅游业发展、科技创新、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听取省政府专项报告,有力地促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计划预算审查。政府计划和预算执行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中作用大、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常委会认真落实省人代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坚持每年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确保审议有的放矢。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我省“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参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积极探索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推动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严把预算调整关,通过认真审议并以决议形式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确保预算调整的严肃性。不断加强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的审查,五年来对省政府19个组成部门、2个直属机构和省法院的部门预算以及省直19个单位的部门决算进行了审查,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促进了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2011年,常委会专门听取关于部门预算情况的报告,建议省政府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文件,对全省部门预算改革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三、反映民意、维护民利,紧紧围绕民生改善开展工作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履职行权,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实现新作为。

  突出民生和社会重点领域立法。常委会密切关注民生需求,推动解决民生难题。针对重大民生问题加强立法。就业是民生之本。我们围绕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及时制定就业促进条例,作出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决定,为社会成员充分就业提供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常委会认真组织听证,三次审议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商品房买卖、保险、旅游、中介服务等新型消费关系纳入调整范围,规范市场秩序。为平等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制定供用电条例时,专门增设关于用电人权益保护的内容。常委会还制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规,强化相关工作,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针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问题加强立法。及时出台完善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修订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机制,更加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针对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问题加强立法。为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常委会审议通过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并就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决议。制定体育发展条例,推动竞技体育水平提升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突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监督。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毒奶粉”、“地沟油”等问题,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两次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有关方面科学应对、强化监管,以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物价问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连续三年在春节、“五一”等重要节日前夕,对价格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对粮、油、肉、蛋、奶、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启动临时干预措施,有效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物价水平总体稳定。鉴于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我们先后三次组织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监督有关部门整改。持续关注环保问题,连续五年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贯彻执行情况实地访查,督促曝光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促进了生态中原建设。

  突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监督。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窗口,认真落实统一交办、综合分析、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工作要求。强化信访信息运用,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制定监督计划、确定监督项目的重要依据。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9836件次,督促办理重要信访案件956件。

  四、维护公平、保障公正,紧紧围绕法律实施开展工作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凝聚民心、构建和谐最重要的法治保障,是法治社会建设永恒的价值追求。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在推进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实现新作为。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常委会采取新闻发布会、组织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听取审议“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

  开展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2010年,常委会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及具有法规属性的决议、决定进行集中清理,废止了执法机关实施罚款没收财物条例等3件法规,修改了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68件法规的214个条款,并审查批准了郑州、洛阳两市提请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决定。2011年和2012年,着重对现行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行政强制条款进行了专项清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省政府、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报备的近2000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要求制定机关予以纠正,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组织执法检查,督促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针对人民调解、涉法涉诉上访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民事执行、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安排听取审议省“一府两院”相关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督促整改落实。选择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职业教育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依法规范、严格程序,紧紧围绕组织保障开展工作

  选举权是公民极为庄严的基本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着力在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地方国家机关有序高效运转中实现新作为。

  选举法修订后,常委会认真学习把握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等规定要求,及时修订选举实施细则,对提高基层代表和妇女代表比例、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等作出明确规定。依法组织指导开展全省县乡人大、省辖市人大换届选举和新一届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就选举时间、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作出决定,保证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

  六、强化服务、健全机制,紧紧围绕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着力在支持服务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实现新作为。

  加大力度,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注重制定修改法规与办理代表议案的有机结合,将成熟议案适时列入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坚持推动解决经济发展重点、民生改善难点问题与办理代表建议的紧密结合,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纳入工作监督视野。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委员会分类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运用专项汇报、跟踪督查、双向走访、民意评估等方式,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五年来,共办理代表议案432件、建议3993件,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

  完善措施,进一步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每年有计划地组织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异地视察和专题调研。完善落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日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先后接待代表900余人次,倾听代表意见,督促解决问题。深入开展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等工作,搭建代表依法履职平台。

  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保障。坚持以培训促提升,在对新当选代表全部进行履职培训的基础上,先后围绕审查财政预算、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中原经济区建设、“三化”协调科学发展、领导方式转变等内容分别开展专题培训。及时向代表寄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一府两院”公报等资料,邀请人大代表10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监督等活动,保障代表知情权,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七、改进方法、转变作风,紧紧围绕务实创新开展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从省情和实际出发,着力在扎实有序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中实现新作为。

  广泛汇集民意民智,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常委会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增强立法的计划性和前瞻性。探索建立人大主导、政府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法规草案通过前在河南省人大网和大河网上全文刊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落实立法审次制度,对法律关系复杂、分歧意见较大的法规草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反复调研论证审议,最大限度地取得共识。五年来,我们先后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300多次,征集网民意见建议5000余条。建立完善立法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对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邮政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质量评估,为地方性法规“立、改、废”提供依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完成了食品安全法、刑事诉讼法等40余部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持续提升监督效果。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监督公开,增强监督实效。近两年,我们重点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听取审议报告,跟踪开展专题询问,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直播报道询问现场,使公众全方位了解常委会开展监督和政府接受监督的情况。坚持把专题调研作为改进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围绕新型城镇化引领、新型工业化主导、强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基础、人力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甲型流感防控、手足口病防治等专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推动了相关工作。

  探索创新宣传途径,持续提升人大工作透明度。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注重运用新媒体传播优势,逐步形成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传播媒介为一体的综合宣传模式,使人大宣传工作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试行常委会会议网络视频直播,将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审议情况,通过互联网同步实时展现在公众面前,回应了公众第一时间知情知政的需求。落实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五年来共邀请公民旁听166人次。坚持每年进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和表彰。隆重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总结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宝贵经验,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以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等活动,不断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50多期;连续五年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每年召开全省人大工作研讨会,推动我省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和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制度建设,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省辖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全部建成使用电子表决系统,实现了“人大工作改进一小步、民主进程前进一大步”的提升;实行拟提请任命干部任前发言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建立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常委会会议规范等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改进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切实解决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委会和机关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五年来共接待美国参众两院、俄罗斯联邦委员会等国外议会代表团30余批次;有针对性地组织立法专题团组出访,加强了学习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不懈怠,推动科学发展不停步,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重要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倾力支持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全省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立法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还不完全适应,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注重程序多,督促整改落实尚未完全到位,有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性不够强,实际效果不够理想;虽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所改进,但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少数单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宏伟目标,作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在人大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

  五年的工作历程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就要在思想认识上、工作实践中自觉做到“八个必须、八个决不”:

  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决不动摇。

  必须始终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立场上,站在对宪法和法律负责的高度上,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找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把握为全局服务的着力点决不偏离。

  必须始终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把保障民权、改善民生、维护民利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真诚听民声、多方汇民智、尽心代民言、倾力解民忧,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决不改变。

  必须始终遵循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凡事必依法、严格讲程序、自觉重制度,致力于权力行使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体现民主与法治精神,确保人大工作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决不削弱。

  必须始终着眼于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职责,依法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努力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监督促加快发展,推动国家机关执政为民、清廉高效决不懈怠。

  必须始终依靠代表、尊重代表、服务代表,保证代表民主权利,拓展平台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改进举措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健全机制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决不忽视。

  必须始终把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忠诚履职、尽心尽责,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内增凝聚力、外树好形象,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决不放松。

  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转变领导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客观规律,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决不停步。

  各位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任期届满、完成使命。回首过去,充满欣慰、无限感慨;展望未来,共襄盛举、信心满怀。2013年是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进程中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顺应时代快速发展的潮流,实现一亿河南人民的期待,迫切要求我们以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顽强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继续开创河南人大工作新局面。

  立法工作方面。建议在全国人大对五年立法规划作出全面部署后,结合河南发展需要,尤其是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及时清理修订与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相适应的法规;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立法,适时制定新法规、作出新决议。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加快建设法治河南。

  监督工作方面。建议根据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需要,继续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持续开展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和支持省“一府两院”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继续开展和强化专题询问,注重总结经验并做到常态化;围绕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若干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创新完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代表工作方面。建议进一步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注重办理质量和结果;组织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要实现制度化;开展好初任代表学习和履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组织研究“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相关专题,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自身建设方面。建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我省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素质;继续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持续提升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各位代表!

  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把“2020年确保全省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正式写入决议。这是一个催人奋进的宏伟目标,也是一句饱含担当的庄严承诺,更是一种矢志不移的坚定追求!未来五年到十年,对河南来说,正处于一任接着一任干过程中难得的战略机遇期,一张蓝图绘到底进程中宝贵的黄金发展期,一以贯之谋发展征程中重要的提升关键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必须清醒忧患、扎实工作、有所作为,努力在加快领导方式转变中继续解放思想,在求真务实重干中服务科学发展,在为民利民惠民中筑牢人民至上理念,在凝心聚力促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我们坚信,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持续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谱写新的辉煌篇章!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2日 16:45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