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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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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今后一段时期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当前,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式方向,方式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方向是“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中央部署,适时调整政府履职重点,创新行政方式,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和提高行政效率。

  切实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理好,加快推进“四分开”。对政府不该管的事项及时转移出去,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管理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再干预;要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要按照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探索社会中介组织改革,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发展培育规范的社会中介组织。

  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三个方面”的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职能配置更为科学合理,这是决定政府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有效管理政务的关键。一是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变,要完善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推动事权、财权下放,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和机制,特别是将着力点放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上来;要改进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推动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二是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要逐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政府“保基本”职责,努力形成完整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体系,从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出发,做到公共服务不缺位;要建立适应省情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形成覆盖广、水平适度、多元化、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结合社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管理职责配置,增强社会管理;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业服务、收入分配、纠纷调解等体系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职责等。

  创新政府行政方式。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减少工作层次,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深化“窗口”机构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方便群众。健全政府运行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行政监督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逐步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制。

  二是继续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下一步,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继续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统筹考虑机构职能配置。在推进改革中,一是可考虑在不同层面上构建行政权力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可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二是将大部制的整体构建与权力的合理配置结合起来,加强对机构职能整合后权力制约机制的同步设计,真正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

  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政府组织机构设置,有利于提高政府整体运作功能。当前要着力把握几个方面:一是政府组成部门要综合设置,突出其决策职能,加强对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和战略规划编制等决策权;将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的单位中属于战略决策、宏观管理等方面的职能,更多地集中于组成部门;专业、行业领域管理职责更多交由行业、产业管理部门承担。二是探索在大部门下设置执行机构。三是规范机构设置。

  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关系。要科学划分、合理界定政府层级间功能定位、职责体系,明确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突出各层级间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同时,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关系,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和强化责任。

  三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不失时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主攻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贯彻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抓好重点领域改革,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进一步先行先试”要求,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做好体制机制保障。

  积极研究探索先行先试区域的体制机制。一是按照十八大关于“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的部署,加强对省直管县(市)体制问题的研究。二是创新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围绕我省有关“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建设,以及各类台商投资区、新经济增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四是根据省里正组织实施的厦门综合配套改革、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和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莆田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等,做好相关体制机制保障,确保我省先行先试区域相关改革扎实推进。

  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一是按照十八大关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深化乡镇行政体制的部署,进一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上来,特别是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形成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对经济总量较大、吸纳人口较多的小城镇,积极探索简政放权、扩权强镇试点。

  推动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要从行政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出发,研究和确定各系统、各领域改革中涉及行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如体制调整、职责划分、机构设置、编制划转等,结合各系统、各领域改革的分类推进,扎实做好保障,从而为总体完善行政体制作出重要补充。当前,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海洋、旅游、环境保护等有关体制机制问题;继续配合推进教科文卫、食品药品、司法、安全生产、公共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强化社会管理相关部门建设,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等,使各个行业、领域、系统的改革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相衔接、相协调。

  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按照中央和省里既定部署推进。

  切实把事业单位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促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将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服务型政府大局中统筹谋划,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通盘考虑。一是要推动职能归位,将行政机关的微观管理和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承担,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理清边界。二是要强化政府“保基本”责任。按照中央关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努力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三是要推进管办分离,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府机关从偏重于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归位到对行业的政策引导、规划布局、监督管理和营造环境等方面上,推动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事企分开。

  切实把事业单位改革与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目标。一方面,要放宽社会资本准入条件,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引导规范,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性事业领域,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树立创新服务保障公益事业发展的新理念,拓宽思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采用政府保障、购买服务、项目拨付或“以事定费”、“以费养事”等多种形式支持公益事业,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和编制配置合理有效。

  切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在完成事业单位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对留在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加快推进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并切实做好这几项改革的配套政策衔接;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和管办分离试点,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既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又能激发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者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林武)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6日 14:05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