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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 张德江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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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讲话中说,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视频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张德江讲话。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3月17日)

张德江

各位代表:

  我完全赞成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成功。这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着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畅所欲言、共商国是,使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总结了五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等各方面事业和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提出了2013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这次大会必将进一步鼓舞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发图强,同心同德,开拓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过去五年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吴邦国同志主持下,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立法工作成绩显著,如期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监督工作扎实开展,有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代表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对外交往积极活跃,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吴邦国同志,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选举我担任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我谨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深知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将同全体代表一道,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决不辜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各位代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任务。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得出一条重要结论,就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提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以往各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律权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我们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立法质量,保证通过的法律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我们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实现。

  我们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监督。加强组织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脚踏实地,注重调查研究,廉洁从政,勤俭务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民寄予我们的期望殷切而厚重。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一心,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奋力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7日 10:16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冬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