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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的思考

江西分宜县委组织部 李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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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又就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旗帜鲜明地提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又是确保党的先进性和领导地位的重要保证。为此,笔者作一些探讨。

一、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的主要原因

1、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看,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是确保党的先进性、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基础和依托。就分宜县而言,从总体和主流上说,党员队伍是好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随着党员队伍越来越壮大,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这样的行为虽然不是腐败,不是违法犯罪,但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信心,损害了党的威信,削弱了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畅通党员出口渠道,保证党员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对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从目前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现状看,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对已经刻不容缓。据统计,近三年我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评出的不合格党员47名,其中2010年21名,占当年党员总数的0.02%;2011年16名,占0.01%,2012年10名,不合格党员中除名的只有18名。这些数据结构说明,基层党组织存在着“重入口轻出口,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有进无出”或“进得多、出得少”比较严重,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在减弱,正常的新陈代谢在出口关上受到了较为严重的阻滞。

3、从启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作用看,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着重要作用。不合格党员的存在和行为举止,客观上对优秀党员、中间党员有着示范作用,不及时做出组织处理,长期滞留党内,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为。优秀党员转头往后看,觉得中间党员和不合格党员与自己相差一大截,暂时赶不上,可高枕无忧,失去继续领先的念头;中间党员觉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合格党员都没事,自己更是安全,失去争先越位的劲头。由此看来,“后进层”成了优秀党员和中间党员的“安全层”,遏制争先越位氛围的营造,减缓党员队伍晋位升级的步伐。通过实现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有利于形成动力与压力并存、进入与退出并举的机制,有利于促动和警示先进和中间党员,有利于提升整个党员队伍质量。

 

二、当前处置不合格党员面临的困境

1、思想认识存在障碍,从严治党意识弱化。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难开展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根源。从党员的思想情况来看,无需、无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二无”心理有一定的市场,有的党员认为“党员不党员,就差五毛钱”,只要不违法乱纪,就可以不追究出党;有的党员认为,党内不合格党员为数不少,“出口”几个解决不了问题。从党务工作者的反映来看,主要表现出有四怕心理: 一怕得罪人,给自己树立对立面;二怕麻烦,费时费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怕丢选票, 影响到自己的群众基础;四怕出事,被处置党员上访上诉, 造成不良影响。从各级党组织角度来看,“不敢、不忍、不严、不愿”的“四不”现象较为突出,即对一些有“根基”不合格党员不敢较真;对一些不合格的老党员、年轻党员不忍处置,怕伤了老党员的心,断送年轻党员的政治前途;对工作把关不严,有形式主义倾向,导致不合格党员难评,难处置;不愿家丑不可外扬,影响自己的政绩。这些片面的思想,严重影响处置工作开展的力度和效度。

2、处置标准把握不准,缺乏现实可操作性。虽然《党章》对党员标准有明确规定,但因标准过于原则,定性多、定量少,柔性多、刚性少,伸缩性比较大,存在“标准难界定,原则难掌握,优劣难区分”的问题。同时,评定标准的内涵滞后,机制没有理性转身,适应不了日前党员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大量流动等新情况的要求,难于达到全面客观、合理准确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

3、制度执行不到位,处理与帮教相脱节。个别基层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上抓而不实,议而不评、评而不处、处而不严。大多是本单位或本支部的党员之间互相评议,不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处置方法过于简单,容易激发矛盾,造成上访。对出党的党员,有些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甚至把他们推到党的对立面,造成他们破罐子破摔。有的片面强调教育,处置过于从宽,严肃处置的原则坚持得不好。

4、部门联动不协调,常态机制尚未形成。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步调不一致,存在搞一阵风和各自为战现象。有的上面推一下,下面动一下,不推则不动。有的有布置无检查,有检查无通报。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际由组织部门唱“独脚戏” , 纪检、监察等部门则没有配合行动, 未形成合力,人数少、力量相对薄弱,工作难以抓紧抓实。

 

三、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的基本构建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它是一把双刃剑,处置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除了要加大处置工作的力度外,还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性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1、建立优存劣汰的党员登记制度。要进一步深化“先锋创绩”活动,参照证照年审做法,结合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每年对党员上年度的现实表现进行考评审查,根据审查情况,以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三种方式确定是否给予党员资格。凡符合党员标准的准予登记,承认其党籍;凡有明显不足,但个人愿意改正的,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未提出登记申请的予以缓期登记;凡不愿当党员或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将不予登记,取消其党员资格,打破入党“终身制”,让党员经常接受党组织的考验,让落后党员得到转化和提高,破解畅通党员出口“硬碰硬”的难题。

2、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不能单靠处置不合格党员这一只脚走,而应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推动党员队伍“进、管、出”“三个轮子”整体推进,做到“入口严,出口畅,中间管理加强”。一要注重严把党员“入口”。要严格落实“双推双报三审三制”,健全推优入党资格联审制、亲属回避和发展党员公示及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把握党员发展速度,控制党员发展数量,着力解决不发展党员、乱发展党员、发展党员质量不高等问题,永葆纯洁性的“源头活水”。二要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教育管理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强化教育监督,引导党员常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不断推进党员队伍的素质先进性、形象先进性和管理机制先进性。三是注重不合格党员转化。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予以暂缓登记的党员,要建立帮教机制,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确保在一年内明显转化升级;对于不予登记的党员, 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引导他们改正缺点,消除其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抵触的情绪,达到“教育在先,处理在后;信服在前,手续在后”、“处置一个、教育警醒一片”的效果。

3、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必须整体行动,统一步调,实施综合治理,才能真正有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并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列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年年部署,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项经费,定期研究部署汇报处置工作。二要强化检查督办。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登记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抓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14:0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