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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践与思考

重庆璧山人民检察院 张瀚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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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建设一个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政党。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璧山县人民检察院着重从树立自觉学习的意识和理念入手,加强党建文化建设,完善组织学习制度,搭建学习实践平台,全面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整体工作实现了较大提升,在2011年度璧山县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荣获一等奖。本文以我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视角,总结分析具体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建设工作作一些积极的思考和探索。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必要性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的需要。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要求党的活动方式、自身管理模式和发展模式发生相应变化。为此,党中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战略目标,要求全党通过建设学习型政党,大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基层检察院党组织作为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全党实现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战略目标中,担负着将自身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历史任务,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把学习作为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提高创新能力作为组织发展的根本保证,保持和发展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围绕以党建带队建的建设方式,积极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践证明,党建工作只有更加贴近检察工作实际,才能获得更出色的成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解决了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问题,打破了就党建论党建的狭隘思想观念的束缚,为基层检察院党组织的自身发展指明了方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解决了更好地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问题,打破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泾渭分明、各行其是的桎梏,为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依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也解决了基层检察院党组织科学发展的问题,打破了党建工作年年是老面孔、单调重复的宿命论,为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力量源泉。

(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我院再创新高的现实需要。在获得2011年度璧山县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一等奖的同时,我院党组即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此,院党组提出了“强素质、创业绩、展风采”的总体要求,引导全体干警积极深入思考科学发展、再创新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思广益寻找突破的新途径。面对荣誉,怎么保持注意力,在更高起点,以更高要求,创造更出色的成绩。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我们实现在更高起点、以更高要求、创造更出色成绩的目标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只有通过学习,促使干警坚定执法理念、增强专业素养、提升思想境界、提高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能力,才能不断激发干警创新能力,作出更大更优秀的工作业绩。

二、我院的主要做法与初步成效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院坚持把“学习型检察院”创建经验转化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践指导,深入研究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要求,全面规划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有序开展。

(一)塑造自觉学习的意识和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院遵循学习必先有理念、树立正确理念才能更好学习的原则,开展“塑造意识、自觉学习”思想教育活动。首先是开展了学习思想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思考,形成“只有学习才会发展、只有学习才能超越”的共识,大力倡导学无止境的学习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其次是开展增强党员意识教育活动,通过突出党史教育、理论知识学习、党的优良作风继承和重走革命路线、重温入党誓词等专题活动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触动党员干部形成加强学习提高本领的内心渴望,使党员干部能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第三是组织红色经典阅读活动,通过形象感知模范共产党员为完成各自的历史使命而不惜牺牲一切的高尚情操,汲取不断学习、不断超越、完成新时期共产党员历史使命的精神力量。

(二)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学习须有制度保障。我院以“规范学习、学有成效”为目标,不断加强学习制度建设。一是坚持每周组织政治学习。每周安排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或部门集体学习,主要学习思想理论知识和各级文件精神。二是领导干部上党课。主要是阐述党的重要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剖析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不良倾向,明确当前我院整体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把全院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促进整体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轨道上来。严格按规定开好党员大会、党总支会议、党小组会议,确保党员干部思想与中央精神和院党组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外出考察交流制度。每年选择优秀党组织作为考察对象,深入了解、学习他们的特色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党组织自身建设。另外,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的引导。通过组织开展“检察官大讲堂”、“学习红岩先锋”等活动,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促使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不断增强,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三)发挥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工作。我院党组在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的同时,着力搭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平台。一是为优秀党员干部提供更多的锻炼、提高机会。以干部学习档案作为重要依据,对学有所成、实绩明显的党员干部提供进一步提高的机会。如推荐借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锻炼、培养,派出到市里组建的工作组接受锻炼,委派到先进单位学习考察等。二是为优秀党员干部提高更广阔的施展才能的空间。如科学规划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保证每年都能根据实际需要,让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获得竞聘中层职位的机会。三是给优秀党员干部压担子,鼓励他们独当一面,增强决断能力。如选派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负责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办案一线锻炼他们的综合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把握全局的能力。通过以上平台,既为优秀党员干部提供了成长成才的机会,又树立了重视学习、公平竞争、以学促干、学用相长的良好导向,有力地推动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自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来,我院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了提高,整个队伍的战斗力也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将影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最终成效,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深不透。一是重业务轻政治的思想较严重,导致对政治理论学习采取形式主义,违背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部分党员干部认为政治理论学习太空太虚,对业务工作没有什么作用,不承认政治理论对引导执法方向、把握执法尺度、评估执法效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消极应付、走过场。二是没有形成“学习是责任”的觉悟。部分党员干部虽然已经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但是并未上升到“学习是责任”的思想高度,仍然把学习看作是个人的事,学习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强,学习内容的选择偏重于个人工作需要和兴趣爱好,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出的学习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当作一项短期活动,而不是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长久平台。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一次专项活动,没有认识到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党组织增强战斗力和党员干部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特点和要求把握不够,没有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自身长远发展规划融合起来,提高自身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目标和标准不够明确。目标不明,标准不彰,必然影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成效。中央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总体目标是“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基层党组织在落实总体建设目标时,必须与基层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相结合,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并从这个高度出发,提出科学、务实的建设目标和步骤。我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提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但囿于视野,目标定得还不够长远,同时部分同志学习目的性也不明确,这些势必影响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我院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还缺少衡量建设成效的指导标准,不利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自我完善、持续改进,也就很难达到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新时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初衷。

(三)方法和载体不够丰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是第一要义。要取得学习实效,必须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创设各种生动的学习载体,在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目前,与一些基层检察院一样,我院在运用学习方法和创设学习载体方面尚存在个别短板,导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受到一定限制。一是学习方法少而简单。基层检察院业务工作比较繁重,党员干部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因此比较多地选择集中传达精神、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组织深入研究讨论、互相辩论等方式的学习较少,学习效果比较一般。二是学习载体不够丰富。限于时间、精力和设备条件,基层党组织建设新型学习载体的能力比较欠缺,像网上讨论、视频教学等有效载体不能充分运用,对深化党员干部的学习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长效机制建设有所欠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关键是要形成良好的长效机制。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受到自身组织结构、人员组成等客观因素制约,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特点研究不够,在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困难。一是在建立新型学习制度方面进展不大。我院一贯重视学习,形成了很多好的学习制度,实践证明是很有生命力和实际成效的,但是对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现有的学习制度已经不能满足需要,而建立新型学习制度又存在较大困难,制约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二是在建立新型考核制度方面进展迟缓。评价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考核是必要的途径和方法。但目前现有考核基本以工作业绩为对象,而党建考核又偏重于党建内容,尤其缺乏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评价机制,制约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三是在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新事物,必须及时跟踪调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特征,深入研究把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律和特点,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可以说,我院在检察业务调研方面成果斐然,也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研制度,但是对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这种综合性较强的调研工作,还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激励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思考和探索

(一)增强党员意识打基础。统一党员干部思想,集中党员干部智慧,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基础。没有把全体党员干部拧成一股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就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围绕增强党员意识,必须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并形成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际工作的共识,为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围绕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国际国内形势等方面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会用全球竞争的眼光、全局统筹的胸襟、全党发展的角度来审视和思考,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开展警示反思活动。通过大国兴衰的历史事实和政党衰亡等现实案例,开展警示反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反复思考、自我警醒,认识到只有积极主动加强学习,才能有效防止类似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二)弘扬学习文化铺路子。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必须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要紧紧围绕责任心建设、创新能力养成和争创一流意识的塑造,大力建设并弘扬具有慈检特色的学习文化,转变党员干部的学习理念,提升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主要弘扬三种文化:一是弘扬学习文化,倡导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理念,使学习成为党员干部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的内在需求。二是弘扬“创新文化”,形成崇尚创新、奖励创新的良好导向,以对创新的渴望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不断固化学习习惯、优化学习效果、转化学习成果。三是弘扬“竞优文化”,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选树典型、学习先进、岗位竞赛等活动形式,营造不甘人后、勇攀高峰的竞争氛围,在党员干部中掀起“比学习优素质、比业绩优能力、比奉献优形象”的竞赛高潮。通过弘扬以上三种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广泛学习、深入实践,在学习和实践的相互激荡中形成新观点、新认识、新思路、新办法,有力地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三)完善学习制度提成效。要根据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任务要求,结合我院党组织自身特点,探索建立科学长效的活动载体、管理机制和发展机制。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自学制度,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党员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对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提出相应的学习要求,明确要求制订学习计划和目标,引导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二是建立健全集中学习和培训制度,保证党员干部有充足的时间用于学习提高。三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集中党员干部的智慧,形成全体参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强大合力。四是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主要是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通过实际工作验成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关键是要在促进实际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主要抓住以下几个着重点来检验建设成效:一是从推动我院科学发展上来检验。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期发展规划,淡化领导班子换届带来的发展震荡和磨合消耗,基本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从提升工作质量上来检验。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工作效果,从根本上杜绝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发生,力争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三是从转变工作作风上来检验。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心全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上来检验。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党员干部逐步成为本系统本岗位的专家能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广泛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基本需要。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13:3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