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儒家“十三经”之一,也是古代“三礼”中的一部,名字叫《礼记》。
我们现在说的《礼记》,是指《小戴礼记》,按照一般的观点,认为是西汉戴圣所编。那与《小戴礼记》相对的是什么呢?就是《大戴礼记》,一般认为是戴圣的叔叔戴德所编。
这个说法出自汉代经学家郑玄的《六艺论》:“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晋司空长史陈邵应和郑玄的这个说法,进而提出“大戴删古《礼》为八十五篇,小戴又删为四十九篇”的说法。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隋书·经籍志》《通典》等都沿袭了这个说法。
但是,这种说法疑点很多:大、小戴是西汉时期的著名学者,如果真的编撰过《礼记》,《汉书》中应该有所记载。但是,《汉书·艺文志》所列《礼》十三家著作,并无片语涉及此事。清代学者对此辩难尤多。戴震就指出,《哀公问》《投壶》两篇,大、小戴《礼记》中都有,若是小戴删大戴,就不应出现这种现象。
此外,《大戴礼记》中《曾子大孝》《诸侯衅庙》两篇分别见于《小戴礼记》的《祭义》《杂记》;《大戴礼记》的《朝事》篇从“相厉以礼”至“诸侯务焉”一段,见于《小戴礼记》的《聘义》;《大戴礼记》的《本命》篇从“有恩有义”至“圣人因杀以节制”一段,见于《小戴礼记》的《丧服四制》。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两书互见的文字多有歧异,如果是小戴删大戴之书,是不应出现这种现象的。
据学者洪业考证,刘向《别录》中并没有关于《小戴礼记》四十九篇的记载,而且《礼记·乐记》中“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以下三百字与《礼记?祭义》中一段几乎完全相同;《王制》篇“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以下约四百字与《内则》篇一段大致相同。至于各篇中零碎文句彼此相同的,更是不胜枚举。沈钦韩《汉书疏证》指出,大、小戴为武帝、宣帝时人,刘向校书则晚在成帝时,大、小戴怎么能预删刘向所校之书呢?可以肯定,四十九篇的《小戴礼记》不是从八十五篇的《大戴礼记》删削而成的。
应该说,《礼记》各篇不成于一人之手。孔颖达《礼记正义》说,“《礼记》之作,出自孔氏”,“七十二之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中庸》是子思所作,《缁衣》是公孙尼子所撰”。郑玄说“《月令》吕不韦所撰”,卢植说“《王制》谓汉文帝时博士所录”,等等。考古工作者在湖北荆门郭店出土了一批战国中期的楚简,其中有包括《缁衣》在内的儒家著作多篇,据专家研究,是《子思子》的佚文。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它们与《礼记》的风格相似。因此,可以说,《礼记》四十九篇中的绝大部分应该作于先秦时期。戴圣、戴德二人,只是编辑者,而不是作者,这一点是必须指出来的。
关于《礼记》的篇数,也有不同的说法。据《隋书·经籍志》记载:“汉初,河间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亦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叙之。而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氏史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定《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这种说法不知所本。据此,则《礼记》本为四十六篇,后由马融增入《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而为四十九篇。
但这个说法也颇有问题。《后汉书·桥玄传》云:“七世祖仁,从同郡戴德学,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文中的“仁”即桥仁,也就是班固所说的受《礼》于小戴的“梁人桥季卿”。由此可见,当时通行的《礼记》已经是四十九篇,而不是四十六篇。又据孔颖达《礼记疏》说:“《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孔颖达在《礼记》每篇之首,都要引郑玄的《礼记目录》,而《礼记目录》对各篇在刘向《别录》中属于某门,都一一加以记载。如《月令》篇引《礼记目录》云“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记》”,《明堂位》篇引《礼记目录》云“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乐记目录》云“此于《别录》属《乐记》”,可见,这三篇在刘向的《别录》中都有,不可能是马融所增。郑玄是马融的弟子,如果这三篇真是马融所增,郑玄不会不知道。因此,四十九篇实际上就是小戴的原书。
那么,《礼记》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呢?一般来说,《礼记》即《礼经》之“记”,“记”是对《礼经》的补充或阐发,是从属于《礼经》的。《记》的种类有很多,但最初未必都称为“记”。《汉书·艺文志》所列《礼》十三家,除《礼经》之外,明确称为“记”的,只有七十子后学所作的“《记》百三十一篇”,其余如《王史氏》《中庸说》《明堂阴阳说》《军礼司马法》等,都不以“记”为名。此外,《乐》家的《乐记》二十三篇,《论语》家的《孔子三朝》七篇也都属于“记”。汉代学者称引的“礼记”,既有见于《礼记》或《大戴礼记》的,也有不见于这两部书的,如《白虎通》所引“礼记”,仅见于《尔雅》。更有甚者,其辞有出于《礼纬》《乐纬》的。可见“记”的范围很广。
《礼记》四十九篇的编次比较杂乱,据郑玄《三礼目录》,刘向《别录》曾将《礼记》各篇按内容分为八类:
第一类,“通论”十六篇:包括《檀弓》上下、《礼运》《玉藻》《大传》《学记》《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儒行》《大学》;
第二类,“制度”五篇:包括《曲礼》上下、《王制》《礼器》、《少仪》;
第三类,“明堂阴阳”二篇:即《月令》《明堂位》;
第四类,“丧服”十二篇:包括《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上下、《丧大记》《丧服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
第五类,“家庭内部父子、男女所应遵行的规则”二篇:即《文王世子》《内则》;
第六类,“祭祀”四篇:包括《郊特牲》《祭法》《祭义》《祭统》;
第七类,“吉事”七篇:包括《投壶》《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
第八类,“乐记”一篇:即《乐记》。
后来的学者也有按自己的理解对《礼记》进行分类的,如郑玄的门人孙炎的《礼记类钞》、唐魏徵的《礼类》、朱熹的《仪礼经传通解》、梁启超的《礼记解题》等都是。
对于《礼记》中的篇名,我想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大学》《中庸》了。的确,《大学》《中庸》本为《礼记》中的两篇,宋代的朱熹,为两篇作注,并将它们单独提出来,作为“四书”中的两种。《大学》《中庸》我们已经单独讲过,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
汉代经学最重要的特点是所谓今古文问题,西汉所立《五经》十四博士,都是今文经,《仪礼》就是其中之一。后来,刘歆又推崇《周礼》。只是《礼记》在汉代尚未取得“经”的地位,所以没有师承关系可述。
到了南朝,有儒学家为《礼记》作义疏,像贺循、沈重、皇侃等。沈重曾为梁武帝的《五经》博士,精于《三礼》之学,撰有《礼记义疏》。皇侃撰有《礼记讲疏》九十九卷、《礼记义疏》四十八卷。皇氏之疏,章句详正,敢于在有争议的难点上推出新说,代表了南朝经学的特色。北周武帝颇重礼学,曾亲自为群臣讲论《礼记》。
到了唐代,由孔颖达领衔,国子司业朱子奢,国子助教李善信、贾公彦、柳士宣等撰作了《礼记正义》,此书以皇侃的义疏为主、熊安生的义疏为辅,集南学与北学之长,广采旧文,对于研究者来说,犹如依山铸铜,煮海为盐,提供了极其丰富的材料。
清代研究《礼记》较有影响的著作有朱轼的《礼记纂言》、朱彬的《礼记训纂》、孙希旦的《礼记集解》等,其中以孙氏《礼记集解》成就最高。这部书共六十一卷,每篇均作“题解”,叙述篇义。每节除沿用旧注外,又博参宋、元以来各家之说,以明古义。凡有歧见异说之处,或析疑折中,或推阐辩难,时有新见。这部书在训诂方面也以详备著称,历来为学者所重。
总体而言,《礼记》的文字较为简明,便于记诵,很受人们的欢迎。从唐代起,《礼记》取代了《仪礼》的地位,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之一,其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当然,《礼记》的文字看似浅近,但其所讨论的内容却是深藏于礼经之中的奥旨大义,如宗法制度、明堂制度、封国制度、巡狩制度、丧祭制度等等,礼经或语焉不详,或不能确解,凡此种种,《礼记》都有进一步的论述,这对于研究古代之“礼”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因此,《礼记》成为历代学者所必须熟读的书。
此外,《礼记》中还有不少有关儿童和妇女之礼的规定,由于这些内容不见于礼经,因而对我们了解古代妇女、儿童的行为准则等内容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更重要的是,《礼记》一书中有很多寓言、格言和警句。寓言如孔子过泰山侧,感叹“苛政猛于虎”,已是家喻户晓。可以作为座右铭或终身行动指南的格言、警句就更多了,如“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意思是,傲慢之心不可产生,欲望不可放纵无拘,志气不可自满,享乐不可无度。还有“临财毋苟得,临危毋苟免”等,至今仍闪耀着智慧的光辉。许多人尽管没有通读过《礼记》,却能脱口说出许多《礼记》中的文句,这也说明《礼记》不仅广为流传,而且对民族性格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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