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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60秒|从拿几张卡开始 执法行为走向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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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经侦(禁毒)大队筹建负责人曹秋奇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曹秋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及接受宴请、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2021年2月,曹秋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曹秋奇在信息查询、案件办理、欠款催收、案源介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68万余元。2021年7月20日,曹秋奇因犯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忏悔录摘录

  我原本是一名代表正义的人民警察,但老眼红别人的富足生活,梦想自己也能有香车、豪宅、美女。于是,我罔顾法纪,不听父母谆谆教诲,不断利用自己的职权帮人办案、办事,并为自己谋私利。如今,我丧失了自由,受到了法律制裁。人生要是能重新选择的话,给我再大的诱惑也不敢要了,这个代价太沉重了。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07:5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