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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六面红旗”争先优 乡村振兴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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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服务群众功能,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立足县域实际,持续开展争创“六面红旗”村活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压实主体责任,凝聚合力推进争创工作。围绕“党的建设、环境整治、民生幸福、乡村文明、信访稳定、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争创“六面红旗”村活动,制定了《关于在村级党组织开展争创六面“红旗”活动的指导意见》,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将争创“六面红旗”村列入乡(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形成“县级主导、部门主帮、乡(镇)主管、村(屯)主抓”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把创建活动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目前,全县共评选出“红旗村”29个。

  聚焦重点工作,巩固提升夯实争创基础。深入贯彻《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农村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编发《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知识手册》和《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五项基本制度。出台了《加强行政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选拔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25名优秀人才进入“两委”班子,配齐配强行政村干部队伍。实施了“农村基层干部能力提升计划”,累计选派了53名行政村干部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继续教育。制定了《2020—2022年发展壮大行政村集体经济行动计划》,积极推行行政村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全县6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较2018年提高80.8%;行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达73个,带动农民增收0.8亿元。下派驻村第一书记77名,严格执行“532”民主决策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

  规范评选程序,正引倒逼增添争创动力。建立了“按月验表、半年评比,年终复核”的考核体系,按照“村屯自评、乡(镇)推荐、联合考评组考评、县委常委会确定、结果公示”的评选程序评选“六面红旗”村。制定了《乡村振兴工作乡镇、行政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奖惩办法》,提出15项奖惩措施,将“六面红旗”村争创效果直接与村干部年终考评挂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同时,实行“红旗”村动态管理机制,对当年度出现村班子成员受过刑事处罚、“两委”正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各项工作出现滑坡等情况,撤销“红旗”村荣誉称号,取消相应奖励及待遇,使获评“红旗”村持续保持竞争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6:25 来源:龙江先锋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