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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参考》(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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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问题】

  1.工作单位没有成立党支部,应向哪里递交入党申请书?

  有工作单位,但是工作单位没有成立党支部,是应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还是向本人居住地党组织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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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入党申请书需要重复递交吗?

  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当年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二年是否还需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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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务知识】

  1.入党申请书需要经常递交吗?

  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如无特殊情况,入党申请人不必经常递交入党申请书。但入党申请人为了表达自己迫切入党的愿望和决心,在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一段时间后,再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也是允许的。

  2.工作变动后需要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吗?

  工作变动后一般不需要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其入党申请书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转交其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以便于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对其接续做培养教育工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入党申请人一般不必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主动向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有关情况。如因故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未收到申请人入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可向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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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5:1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